阿西:提倡“民有”,国企民企才能平等
2009年06月02日 14:19新京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据《广州日报》6月1日报道,广州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要取消国企行政级别;并规定三年内净资产回报率达不到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低效资产,要主动退出投资。这应该看做是国有企业结构性的改革,尤可视作是对近年来争论不休的“国退民进”的重新正视。

也许有人会说国有企业的改革纷繁复杂,在中国始终就没有停过步伐,对国有企业不再进行行政式的管理,就是“国退民进”的继续吗?对此,笔者认为应该肯定回答。这甚至要比国有企业简单退出某些领域,或者对私有企业放开某些市场管制更为重要。因为任何资产的定性,都离不开这一点:其所有者和经营者以何种方式进行管理,乃至在市场上被如何看待。

可以这么说,我国经济体制在区分了国家资产和国民财富的不同之后,何时能彻底实现二者平等对待,取决于国有企业彻底去行政化。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做得其实还很不够。

比如我们公开地称呼老百姓的企业,从来就不说民有企业,而只说民营企业。一个“有”字和一个“营”字的差别,其实是巨大的。即便不考虑各种政治观点和经济学理论,就论一般的汉语常识,都知道“有”才意味着是自己的;而“营”最多意味你管理,你经营。

改革开放之前,属于国家的企业,都叫国营企业。改革后,发现这不对。因为据说这造成了所有者缺失,以至于产权不能界定。于是乎“国有”的称呼便应运而生。叫“国有”了,这样在清晰界定产权之后,还可以保证依然由国家指定代理人经营,包含原来的称呼含义。而改革三十年来,关于老百姓经商,经历了从小到大,从草根到宪法承认的过程。可是国有、民营一样都是企业,都是市场的行为主体,却还有着“有”和“营”,两种不同的公开称呼。这与“所有合法企业主体都应该平等享受国民待遇”的理想还有差距。

可见如何建立民有的制度环境和现实语境,变“民营”为“民有”,就如同变“国营”为“国有”一样,能得到一致认同,而写进宪法是远远不够的。这或者将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因为国有企业行政化,在全国范围还大规模存在。现在热谈国有和“民有”,也许还只是概念之争,但这个方向却不容置疑。

这需要我们进行深刻和具体的变革,是一场在本质上建立国有资产和国民财富同等地位的变革。什么时候不提“民营”了,而只说“民有”,就像不提“国营”,而只说“国有”一样,那么名正言顺地担心不同资产和财富的所有者缺失,也许才能说真正建立了这样的制度,这样的制度才深入人心,成为我们经济生活中一部分。

从这个角度说广州国企改革,管理者不再是官,只是万里长征走出第一步,只有最终提倡民有本质,才能有国有企业彻底去行政化。

阿西(上海 财经评论人)

民营   国有   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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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西   编辑: 贾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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