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媛:“迟到包月”
2010年04月08日 07:39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燕赵晚报》报道,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读高一的孩子家长反映,说因为上学迟到,孩子要被罚款5到10元,更有一名该校学生说:“有一次,老师还让我办个包月,说只要交纳200元至300元,就可以天天迟到。”当然“迟到包月”可能只是老师说说而已,但如此“营销式”思路,难怪人家要说学校其实是“学店”了。 李媛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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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媛   编辑: 郭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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