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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连安:年终岁末要遏制酒驾冲动
2010年01月31日 15:21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每到年终岁末,传统的礼尚往来进入高峰,不同层面、各种形式的聚会增多,桌面上自然少不了“酒”的助兴,如不能杜绝“酒驾”者的侥幸心理,就很难遏制其危害。

自全国开展治理“酒驾”活动以来,截至2009年年底,上海警方共查处“酒驾”18474起,其中“醉驾”1781起,占查处总数的9.64%,罚款处罚18192人次,暂扣机动车驾驶证15947本,行政拘留1569人次,有效地遏制了“酒驾一族”频频肇事的势头。但因为一些饮酒者存在侥幸心理,“酒驾”危害随时有可能“抬头”。

我在安保工作中发现,“酒驾一族”大多不缺少文化涵养和法律知识,他们或者有一官半职,或者经营着经济实体,或者有不错的社会地位,这些人在没有喝酒之前,都能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但随着酒精的不断摄入,逐步放松自我约束,就把平时能坚守的规范抛在了脑后,并产生了很多思想误区,来作为自己“酒驾”的理由。

有的醉酒者过分相信自己的酒量和娴熟的车技,认为酒后喝点茶水休息一下就会没事。有的经不起同事、朋友、客户们的劝酒,想好了打的或找个代驾送回家而放开了喝酒,结果宴散以后遇上下雨,或者被出租车司机拒载,代驾一时又找不着人选,半醉状态在路边站了一段时间,忽然想起自己的车不是在停车场吗,自认为酒醒得差不多了,时间又那么晚了,再说警察下雨天临检的概率一定很低,就改变了原来的想法。还有的酒后选择去保健场所足疗或沐浴,认为这样推迟二三个小时再开车就会没有问题,其实酒精还在作用当中……一旦“酒驾”者在恐慌中撞车撞人,往往更加不知所措,导致接连闯祸,最后在恐慌中选择逃逸,甚至自杀避罪。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醉酒者及同席者理应在欢娱的气氛中,更多一点理性,深入剖析自己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遏制“酒驾”冲动。

摘编自《新民晚报》1月30日文/孙连安

酒驾   抬头   代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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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连安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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