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海南盛产房市奇迹,温州盛产的就是网事奇迹。对于温州人而言,网事并不如烟。从2008年10月开始,“杨秀珠案件”、“杨湘洪事件”、“安置门丑闻”、“戴包包事件”,这接二连三的网络公案将温州官场搅得天翻地覆、“官”不聊生。当我看到温州瑞安市的蒋珍明书记卷入了一起“开房门”时,第一反应就是:“温州深喉”又出山了!
蒋珍明书记的“开房门”留下了许多谜,不管“开房门”的结局如何,它都将成为又一例网络反腐的战利品。事实上,作为网络反腐个案它正在被无数的评论人评说、追问。正值“网络反腐”被首次写入中纪委全会公报,一时间,对网络反腐的乐观情绪弥漫着网络。
然而回到反腐败的现实中来,我们仍然不得不面对制度的窘迫: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儿有一个“新的台阶”。民主与法治写入宪法久矣,今天不也仍在“建设”之中吗?“网络反腐”同样可能在被层层转发的文件抬上神坛的同时,又被人为地虚置。显然,没有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网民就很难发现官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没有明细的财政预算公开和敢于对政府财政预算较真甚至说不的人大代表,公众同样很难发现官员的公款私用。按常识推断,普通人不大可能接触到某位书记的住宿发票,正如普通人也很难知悉某位官员外逃的详细内幕一样。温州的诸多网络反腐个案表明,“网友爆”的最大功臣,多来自官员内部。换言之,网络反腐的主动权其实牢牢操持在官员手中,他们的利剑指向之处,总有民意汹涌,那只不过是因为他们需要这些滔滔民意来倒逼官场利益的重组。围观的网民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成了“不明真相的群众”。
尽管如此,网络反腐仍有其进步意义。它通过对个案的聚焦强化了民众的反腐情绪,并且也能够解决一些腐败个案。
问题在于,我们怎么找出其他违法乱纪的官员?这就是当下的网络反腐最大的局限性。网民们无法在某个地铁站“守株待兔”,也无法坐等官员内斗,并且恰好有熟悉网络舆情传播机制的官员愿意利用网民的反腐情绪来打击异己。
从技术层面上看网络反腐,其实和传统的举报信反腐没有实质的区别。从个案层面上看网络反腐,在实现了某一个案正义的同时,最终的结果可能只是腐败权益的重新分配。当一些熟谙网络的腐败官员占据了权力高位时,要利用网络反腐扳倒他们,可能难度更大,也更无可预期。
因而在肯定网络反腐的同时(请注意,我并无半点否定网络反腐之意),别忘了继续推动反腐败的制度建设,推动监督权的还权于民。网络反腐也只有在公民监督权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和落实时,才有其更为光明的未来。到那时,“网友爆”中的爆料人就真的是普通的网友,而不再是某个不愿见光的“深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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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琳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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