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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委屈奖和防卫权都有权力自肥之嫌
2010年01月30日 10:01扬子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者:王传涛

陕西宝鸡市城管部门为了提升文明执法水平,让很多执法队员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体现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当然了,城管人员的委屈不能是白受的,他们会因为这份委屈而得奖。近日,宝鸡市城市管理局授予王久林、王文华等11位同志“委屈奖”。(1月29日《华商报》)

委屈向来不是一方的,更多的情况是,矛盾双方都有怨言和委屈。委屈当然不全是公职人员在忍受。那么,商贩们的委屈又如何被抚平?公权力不能只顾自家人的那点“小性子”、“小情调”,就置公众委屈于不顾了。进一步说,权力不能只顾着“自肥”,而忘记了给公众“一杯羹”的关怀。

结合一则同一天的城管新闻,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了。《郑州晚报》报道,河南省洛阳市出台了规定,称城管执法人员遇危急情况可防卫。从本质上说,这两条新闻都是公权力在处理城管与商贩之间冲突的时候,对公职人员的维护。

笔者不反对城管拥有“防卫权”和“委屈权”,只是面对同一事件的时候,我们的公权力难免表现出一种偏袒倾向。具体到法规保护和政策奖励方面来,就显现出一种权利的不对等性、不对称性。这恰恰是权力的傲慢与偏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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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传涛   编辑: 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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