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际金融新战略由近及远分为三个层次:人民币国际化、区域货币合作与国际货币体系重建。
文/张明
次贷危机的爆发与深化给我们带来了足够深刻的教训。凭借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中心地位,美国人可以非常轻松地举债以拯救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美联储也可以轻松违背严防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戒律,直接购买美国国债以弥补可能发生的供需缺口。而一旦美国对外债务累积到让美国人受不了的时候,通过让美元对其他主要货币大幅贬值,美国人则可以在旦夕之间降低实际债务负担。当然,美国人这么做会降低美元作为一种国际货币的信誉。但在应对世纪金融海啸的大背景下,美国人还是置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的负外部性于不顾,一味地以拯救国内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为圭臬。至于长期内的通胀压力与美元贬值,正如美国一位前高官所言,美元是我们的货币,却是你们的问题。
作为出口导向发展战略的直接后果,中国在改革开放30年来积累了大约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这是几代人的血汗之所系,是中国人宝贵的国民财富。在我国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中,美元资产约占60%-70%,其中大部分为美国国债。然而,在美国史无前例的财政赤字与美联储的定量宽松政策背后,隐藏着美国国债市场价值下跌与美元贬值的双重风险。一旦上述风险演化为现实,则中国的外汇储备将蒙受巨额亏损。中国人通过出口导向战略、生产要素扭曲与资源环境代价获得的财富,可能面临巨大损失。
痛定思痛。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中国政府显著加快了重构国际金融战略的步伐。该战略的核心思路是降低中国在对外贸易、跨境投资与外汇储备管理方面对美元的依赖程度,从而将美元贬值的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中国的国际金融新战略由近及远分为三个层次:人民币国际化、区域货币合作与国际货币体系重建。最近半年时间以来,中国政府在这三个层次上齐头并进,并各有斩获。人民币国际化取得的阶段性进展是双边本币互换的签署以及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结算货币试点工作的推进。区域货币合作取得的阶段性进展是2009年2月《亚洲经济金融稳定行动计划》的签署以及2009年5月东盟10+3各国对东亚储备库出资份额的落实。中国政府积极参与国际货币体系重建的标志性事件,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2009年3月发表的《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一文。该文引发全球范围内的关注与讨论,并得到广大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受该文所惠,特别提款权(SDR)重新成为IMF改革的热点问题。
中国政府在三个层面上推进国际金融战略所面临的困难和阻力是不同的。不同层次上的国际金融战略需要不同程度的沟通、协调、博弈与合作,因此中国政府在不同层次上具有不同的主动性。国际货币体系重建需要在全球范围内达成共识,区域货币金融合作需要在东亚范围内形成集体行动,相比之下,人民币国际化可以由中国政府直接推进,并只要与贸易伙伴协调沟通即可。因此,人民币国际化实际上成为近期内中国政府重点推进的领域。甚至有媒体评论,中国建议发行全球超主权储备货币不过是明修栈道,而人民币国际化才是暗渡陈仓的题中之义。
人民币国际化取得的进展
货币国际化(Currency Internationalization)是指特定货币由国别货币成长为国际货币的过程。而国际货币是指在全球贸易与投资中扮演着计价尺度、交易媒介和储藏手段的货币,它既可能是国别货币(例如美元),也可能是区域性货币(例如欧元),或者是某种贵金属(例如黄金)。迄今为止,已经成功国际化的全球性货币包括美元、英镑、欧元等。
中国国内关于人民币国际化的呼声最早出现于1990年代。但直到次贷危机全面爆发前,人民币国际化并未成为中国政府真正考虑的选择。制约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经济发展阶段的限制。一般而言,只有发达国家才有将本币国际化的强烈动机,而中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GDP水平和人均资源拥有量均相当低;
第二类是中国经济制度的限制。其一,中国尚未全面开放资本项目,人民币也非完全自由兑换,这限制了中国通过资本项目向外输出人民币;其二,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实施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这意味着人民币汇率并非自由浮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政府干预,这制约了境内外人民币远期汇率市场的培育,从而限制了境外居民与企业持有人民币的意愿(因为缺乏对冲持有人民币汇率风险的工具)。
第三类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阶段的限制。目前除B股市场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机制外,外国投资者不得直接投资中国资本市场,中国境外也缺乏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这限制了人民币成长为一种国际储备货币。
第四类是中国政府对外策略的限制。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奉行韬光养晦、不当头的对外策略,因此缺乏推动本币国际化的强烈意愿。
然而,自2008年9月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国际化的态度明显由冷转热。2008年年底至今,中国政府已经在两个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第一,中国已经与韩国、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尼、阿根廷等六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总额6500亿人民币、期限3年的双边本币互换;第二,中国开始加快人民币在跨境贸易结算中的试点工作。200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表示,将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两会期间,央行官员透露,国务院已经确认人民币跨境结算将在香港展开试点,3月底可能出台珠三角与香港地区之间的人民币贸易结算制度。国务院常务会议4月8日推出了第一批跨境贸易人民币试点结算城市,包括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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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明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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