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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的“走鬼论”完全正确
2009年05月10日 10:31金羊网—羊城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会放风筝的人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线如果拉得太松,风筝就会掉下来;线如果拉得太紧就会蹦断,风筝也会掉下来。放风筝如此,管理“走鬼”何尝不是如此呢?

6日,由全国政协常委、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为组长的“新形势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题调研组到广东调研,为广东中小企业发展把

脉。厉以宁认为城管要对“走鬼”宽容一些!(5月7日《广州日报》)

我非常支持厉老的观点,他是个有良知的专家,有着很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敢于替老百姓说真话。可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厉老的正确说法却遭到了很多网友的谩骂,这真是高粱杆上长茄子——不可思议。

厉老提出对“走鬼”逼得太紧,不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观点,非常及时,十分正确,值得赞扬,应该推广。

厉老还对如何解决“走鬼”带来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一是他们摆摊的地方周围环境很脏;二是挡了交通。多雇人打扫卫生和引导交通就行了。”

我完全同意厉老的观点,并且提出一点补充意见,那就是还要认真解决“走鬼”扰民的问题。比如,“走鬼”在居民区附近摆摊,要严格控制时间段,不能因为照顾走鬼的利益而损害居民的权益。

世界上所有人都有生存权,“走鬼”也不例外。他们摆摊是生存的需要,不偷不抢,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养家糊口,何错之有?其实,很多的“走鬼”根本就不想摆摊,也想租个门市房做买卖。然而,房主却像蚊子吸血一样地漫天要价,“走鬼”根本就是财神爷摆手——没钱,除了摆摊活命还有别的选择吗?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在我看来,城管和“走鬼”发生矛盾,双方都有责任,而城管应该负主要责任。“走鬼”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为生活所迫才去摆摊度命,他们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不是十恶不赦的歹徒。而城管动辄如狼似虎地没收他们赖以生存的物品,轻者恶语相向,重者拳打脚踢,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这怎能不发生冲突呢?又怎能不发生流血事件呢?

时下,城管和“走鬼”的矛盾愈演愈烈,甚至达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双方都有因为大打出手而命丧黄泉的悲惨记录。究其原因是一些劣迹斑斑的人混入了城管部门,他们野蛮执法才造成了许多非常严重的后果。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必须净化城管队伍,让那些文化低、素质差、责任心不强的人“下课”,并且在大学生中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担任城管。既然有很多地方可以公开招聘大学生当“村官”,为何就不能公开招聘大学生当城管呢?大家说,是这个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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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文章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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