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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烦矿难:靠什么发现瞒报
2008年10月08日 08:58新京报 】 【打印

■ 观察家

10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说,山西省娄烦尖山铁矿发生的垮塌事故,从8月1日发生事故,到9月17日,他们所得到的数据始终是遇难11人,但当初国务院事故核查指导组成立后,短短一周时间,就查明死亡失踪人数,目前已找到遇难者遗体41具。他们“肯定怀疑这里面有瞒报迹象,目前还需要证据证实”。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党纪、政纪责任,在每个年度里都被三令五申。在法规层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里的“政府信息”,当然包括重大安全事故信息;这里的“信息公开”,当然是指“及时的”、“真实的”信息公开。瞒报或谎报不但不是公开,而且还很可能涉嫌犯罪。两年前,刑法修正案(六)专门对此作出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应该说,对重大安全事故中的瞒报与谎报,现行法律已经有了较充分的制度应对。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发现重大安全事故中的瞒报与谎报。从娄烦垮塌事故的调查中,公民的举报和媒体的独立调查显然还没有受到足够的尊重。

据《瞭望东方周刊》此前的报道,记者通过艰苦的走访和逐个核实,得到了一个遇难和失踪41人的大名单,这份名单曾在网络中广为流传,相关部门却抱持着遇难11人的初始数据,拒绝采取任何核查行动。有记者又依循正常的法律程序,向地方政府乃至直接向国家安监总局举报,仍没有促成事故调查和数据核实,更遑论问责。

人们今天之所以能知道“娄烦垮塌事故”的部分真相,很大程度上源于9月17日高层领导在“有博客刊登举报信反映8月1日山西娄烦县山体滑坡事故瞒报死亡人数”有关材料上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山西省政府和国务院“9.8”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调查核实。(人民网10月7日电)事实证明,来自媒体的独立调查结论较之地方官员上报且咬定的数据更为可信。这本是运用利益回避的常识就可以判断得出的,地方官员因与事故责任紧密相连,因而他们天然具备瞒报与谎报的利益趋动。国家安监部门对任何来自事发地的事故调查结论,都应抱有一定的怀疑,并通过多种信息渠道校验和核实地方的事故结论,以力避所有可能的瞒报与谎报。

摆在高层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面前的,是同样的证据材料,同样的网络信息,来自同一家媒体的独立调查。从职能上,理应是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发现疑点,主动展开核查,结果却是由高层领导体察细微,从怀疑出发作出了重要批示。问题在于,人们如何保证每一次的公民举报信息,都能放到高层领导的案前?

昨日的发布会上,黄毅对记者抛出了三句硬话:谁敢以身试法,就让他身败名裂;谁让职工家破人亡,我们就让他这个企业声名狼藉;谁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我们就对他头上的乌纱帽不负责任。其实,如果媒体能及时介入对事故的报道与独立调查,如果民众的举报能得到足够重视,如果让职工家破人亡的企业主和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的官员能无例外地被曝光,瞒报自然就会少下去。

□王琳(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附:《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 致山西省代省长王君一封信

尊敬的王君代省长:

就在我向你写举报信的时候,你的职务刚刚有了很大的变化,从安监总局到山西省,这个变化更坚定了我给你写这封举报信的信心。

一个多月前的8月1日,山西省娄烦县发生山体滑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最初的报道中,死亡的数字为9人,这个逼近于10人死亡人数节点的数字,引起了我的怀疑,职业敏感和责任心让我对这起事故进行了多方打探,所有的渠道得到的信息都是,死亡人数最少在百人以上。

随后,我只身去了娄烦县,在几天的调查中,我落实整理出了一个死亡41人的名单,有名有姓,甚至家住哪里都一清二楚。而且我相信,我所能整理打探到的遇难者,不是全部,甚至可能只是一小部分。

真正死了多少人,这不是我一个小记者所能查清的事情,但我落实的人数已经证明,这是一个特大事故。

随后,我的一位特别敬业的搭档王晓以举报人的身份向你当时供职的安监总局进行了电话举报,接电话的人称,山西省上报的死亡人数是11人,你们也接到好多举报,但还是以省里的数字为准,有什么确切证据可以再向你们提供。态度最坚决的是山西省安监局,接线员直接称死亡上百人“不可能”,“有人还说死了上千人,都是传言”。娄烦县委宣传部更是再三叮嘱我们不用去现场采访了。

8月底,我和搭档王晓采写的文章《娄烦:被拖延的真相》在我所供职的媒体发表,有多家网站对此文章进行了转载。一个让人惊讶的事情是,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所有网站转载的该文章均无法打开或者打开后直接跳转到了首页。

之后,我们将这篇文章传真并快递给了安监总局,那时你还是局长。我们得到的反馈是,领导(我不知道是不是你本人)对这篇文章进行了批示,要求重新查处。虽然那时我们被告知,调查需要两三个月,但我们依然对安监总局充满了信心。

而后来的事情让我感到惊讶,你们再一次反馈,这个事情已转交给山西省政府,由当地政府查处……

我之所以把“山体滑坡”4个字用引号引起来,是因为我并不认可这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发生滑坡的的确是一座山,但那是一座褐色的山,是用废矿渣堆起来的一座高耸百米的山。它的滑坡纯粹是因为人的因素。遗憾的是,当地政府在谈到这起滑坡的原因时说“下雨是其中原因之一”。

同样的指责发生在9月8日的山西省襄汾县铁矿尾矿溃坝事故中,当天的权威新闻报道称是“暴雨所致”。

幸运的是,在党和国家领导的重视下,襄汾的事故得到了积极的处理和救援。而娄烦的遇难者呢,他们至今依然葬在那座倒塌的铁山之下,在挖出11具遗体之后,救援莫名其妙地停止了。

部分村民到当地县政府上访,要求尽快挖出自己亲属的遗体,但有多人被民警带走扣押长达8个小时。

这是一封举报信,所以我还是把我已经调查落实的遇难者的名单再一次呈给你。当你看到这41个人的名单时,你会感觉到有41双眼睛正在盯着你,充满期待。

2008年9月14日夜

信中披露的41名死者名单

娄烦县马家庄乡寺沟村:司为大、李改文、王铁旦、苏先先、李亮则、司玉英、王德存、娄红艳、郝爱存、李区祥、郝三花、苏佳伟、苏佳丽、苏金婵;

娄烦县天池店乡南岔村:高元清;

娄烦县天池店乡天池店村:崔满生;

交城县东坡底乡中家沟村:李虎贵、李来贵、李健、赵学文、郝冬则、方根大;

交城县东坡底乡杜里会村:马富锁、弓烈鱼、马耀辉;

交城县东坡底乡马安坪:崔书义、闫还娥;

交城县东坡城底乡李家沟村:胡四新、武耀强、武文强;

方山县马坊镇杨家沟村:郭区贵、张淡俊、郭旭东、郭霞霞、郭慧慧、郭旭东儿子;

矿难   娄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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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琳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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