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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茵“经济人”角色有何“要不得”?
2008年03月06日 09:40红网 】 【打印

2006年胡润百富榜内地首富、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今年作为连任的全国政协委员来到北京。此间媒体报道,她准备向大会递交要求《劳动合同法》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降低富人税负、鼓励企业进口先进节能环保设备的三份提案。消息一出,便遭到网友激烈炮轰。比较引人注目的观点是,张茵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在政协会议上应该是一个“政治人”角色,而不能是一个依然以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唯一目标的“经济人”角色,政协委员的“经济人”角色要不得。更有人认为,“取消无限期合同”体现富人社会责任困乏的“强势心态”,张茵应和广大劳动者站在同一个利益共同体中,否则就别递交这个提案。

不错,张茵是企业主,也是富人,同时更是政协委员,她的提案是站在资方利益上说话。政协委员应该是什么角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密切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经济界委员可以议房价,文艺界委员可以议表演,企业界委员当然可以议《劳动合同法》以及税负。政协委员是作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以及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归国侨胞的代表和特邀人士参加人民政协的,张茵站从自身及本群体利益的角度反映意见和要求,有什么不可以吗?

当然,我不是企业主,更不是富人,也不赞同张茵的提案。但无论如何,政协会议是一个广开言路的地方,各种意见都可以充分发表。至于意见正确不正确,可行不可行,那是另外一回事——毕竟,政协提案不是国家法律。有人说,一个合格的政协委员,决不能只从自身利益出发说话,更要有勇气站在本界别的对立面来换位思考和自我剖析。果真那样,自然是善莫大焉。但是,我们能够设想连自身利益诉求都不能充分表达的委员,真的可以充分表达对立面的利益诉求吗?我们实在没有必要、也不应该苛求政协委员面面俱到——毕竟,政协委员也不是政府官员。

窃以为,评价政协委员说话,应当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政协会议作为参政议政的平台,各个阶层都有平等的表达权。所谓民主,就是建立在各阶层利益充分表达基础上的博弈。就张茵的提案来讲,资方张茵有提出“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而劳方也有提出“必须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富人张茵有提出“降低富人税负”的权利,而穷人阶层也有提出“提高富人税负”或“降低穷人税负”的权利。各阶层利益诉求博弈的结果,才能最终表现为国家意志。

只不过,现今参政议政平台上的缺陷和不足,是各种利益表达的不对称。也正因为如此,改善和优化政协委员结构、科学设置委员构成比例、增强委员“代表性”的诉求才一天比一天强烈——然而这又何尝不是表达进步与民主的体现,何尝不是一种博弈呢?张茵提案所以遭网友激烈炮轰,很大程度上是民意焦虑于政协会议上强势与弱势意见表达的不对称。但尊重基于本阶层利益的意见表达应是双向的——我们可以对张茵提案激烈炮轰,也是情同此理。“我虽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表达的权利”——这样看,张茵作为政协委员的“经济人”角色有何“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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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丙臣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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