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 (记者崔静 丛峰 李惠子) 继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后,在今年两会上,中国又提出了“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的新要求。
分析者认为这表明中国政府决心确保权力进一步在阳光下运行,这也是扩大人民民主的信号。
温家宝总理5日在此间开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
总理的表述得到了广泛支持。“中国政府在欢迎民众监督的态度上这一显见的变化,具体显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打造透明、责任、法治型的政府的勇气和行动。”全国人大代表、西南交通大学教授傅勇林评价说。
在会场外观察会议进程的中国国家行政学院副研究员宋功德认为,此次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表明本届政府已决心在更广泛的领域,采取更为普遍配套的措施,创造更充分的条件,接受群众监督。
“这也是要把民众监督与现有各种监督制度资源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民众监督政府的实效。”他说。
党内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成为一段时间来困扰中囯共产党执政的问题,导致了已故中国领导人邓小平说的“以集体领导的外表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腐败、低效等现象都被认为与缺乏监督有关。
虽然,在古代,就有“清议”这样的民间舆论监督政府、针砭时弊的重要文化传统,一些清明朝政也采取了从谏如流、尊重舆论的做法,但在大部分时间里,并没有成为常态。
在2003年的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刚刚履新的温家宝总理提出:“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负起责任来,才不会人亡政息。”后来他又多次就此重申。
但是在一些地方,有的政府机构的领导干部仍对民众监督颇为反感,将其视作“找茬”或“添乱”,对当事人进行打击。
2006年9月,重庆市彭水县教委一位干部填了一首针砭当地时弊的手机短信,结果,在彭水县县长等人的指示下,这位干部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继而又被批捕,引起舆论和人大代表的广泛关注。
后来经核实认定,这是一起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党政领导干预司法的案件。当事人被认定无罪。
在去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上,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被写入党代会报告。分析人士认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新提法正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体现。
这种来自民众的“自下而上”监督方式正在广泛推行。去年5、6月间,一些学者和市民对政府计划中的厦门PX化工项目的建设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考虑到民意,厦门市政府决定缓建此项目,在全面环保评估之后,决定易地兴建。
全国政协委员刘革新说,为了确保民众对政府的有效监督,中国各级政府近年“创造条件”,在畅通监督渠道上动了一番脑筋。这种变化正由一种被动的“松动”,变为主动的“开放”。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县就有自己的一套民主监督制度。这个县各村的公告栏被村民形象地称为“制度上墙”,村里大小事务都事无巨细地公布于此。“每月公开”“每季公开”“及时公开”“补充公开”“回音壁”等栏目,让村中事务公开透明。
在成都市,每项涉及群众生活的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都要事先在媒体刊登,征询百姓意见,如地铁站该取什么名字?某条街道上的梧桐树能不能移栽?
另外,包括网络在内的多种媒体,都在成为政府鼓励民主监督的形式。不过,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易敏利认为,要进一步促进这种趋势,还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尽管很多现行政策的制定采取了听证会等形式收集民意,但群众监督渠道仍不够畅通,制度不够完善,有些意见还不能够及时得到反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陈佳贵说。
傅勇林认为,在制度建设的同时,中国也应通过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公民的民主法治素养。
“只有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政府权利在民众的监督下有效行使。”傅勇林说。
作者:
崔静 丛峰 李惠子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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