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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说错话说有争议的话
2008年03月05日 11:36光明网-光明观察 】 【打印

在政协会议开幕之前,就有好多委员“开始说话”了,这是好事。没有谁规定只有在正式开幕之后,在分组讨论时委员才能“发言”。会内会外,口头的书面的,对会议的或者对媒体的,委员们都能畅所欲言,这多么重要。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有一段名言:“要让领导同志讲真话不讲套话,讲实话不讲空话,讲有感而发的话不讲照本宣科的话,就必须允许他讲不准确的话,或者是允许他讲错话。”现在谁都记得“允许讲错话”这层意思,但是忘记了背景:汪洋书记就是在年初广东省政协会议上讲这番话的。我的理解,这番话一方面是说,与委员交流对话的领导,在讲话时可能会因讲真话而讲错话,这应允许;另方面也是说,委员因讲“有感而发”的话而“讲错话”,也应允许、宽容。

列入政协“一号提案”的《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直指资本市场的税制(3月3日《证券时报》);此前,女首富委员张茵已向媒体披露,准备提交提案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集结号》的导演冯小刚委员则说:电影不是社论,请大家不要盯着它揪辫子、乱告状……这些提案、言说,或许并不完备,是“独自的视角”、是一部分群体的“利益代言”,但这样的声音能够顺畅地表达出来,不至于使我们这个世界的声音“一边倒”,这怎么也不会是什么坏事。允许说错话、说有争议的话,这才是一个正常的、进步的社会。

学者德沃金在名著《认真对待权利》中说:“当一个人不能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义愤,或者他必须随风使舵地保护某些价值,这些价值在他看来与他想努力保护的价值没有什么关系时,这个人,就不能自由地表达自己了。”他还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的主张,必须具有这样的含义——即使政府认为公民要说的话所带来的害处大于好处,政府阻止他们发表言论也是错误的。”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委员、一位代表,如果不能自由地表达自己,那么,还有谁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呢!什么是大道理?我始终认为,尊重他人“说话的权利”就是大道理,表达权、质疑权就是大道理。

季羡林先生活了近百岁,悟出一个人生道理:“假话全不讲,真话不全讲。”一方面,我认为季老说得很实在,另一方面,我也从他的话中读到了无奈。如果有一个环境、一个世界,能够“真话可全讲”,那多好。汪洋是这样说的:“政协是一个思想活跃的群体,跟思想活跃的群体交换意见,没有太多的束缚。”没有太多的束缚,甚至没有什么束缚,毕竟是我们社会的巨大进步。我作为市里的政协委员,发言也是大胆而有个性的,我也是在努力地挣脱有形无形的束缚呢。

我们谁都不是神仙,谁都有说错话的可能。宽容包容错话,才能带来真话环境,有更多的实话。而真话实话在话语中的比例之多寡,可见时代之变迁。早在1896年9月2日,李鸿章接受了美国《纽约时报》的采访,记者这样问他:“阁下,您赞成将美国的或欧洲的报纸介绍到贵国吗?”李鸿章答:“中国办有报纸,但遗憾的是中国的编辑们不愿将真相告诉读者,他们不像你们的报纸讲真话,只讲真话。中国的编辑们在讲真话的时候十分吝啬,他们只讲部分的真实,而且报纸也没有你们报纸这么大的发行量。由于不能诚实地说明真相,我们的报纸就失去了新闻本身的高贵价值,也就未能成为广泛传播文明的方式了。”李鸿章说的也是真话实话,当然,那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

想法表达越活跃,越不是什么混乱;思想表达越充分,越能表明我们社会的进步与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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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迅雷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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