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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顺应人口流动的必然之选
2008年03月05日 11:13深圳新闻网-晶报 】 【打印

每年两会,户籍改革都会成为全国上下议论的焦点,有关部门也会“未雨绸缪”为平息纷争“打预防针”。今年亦不例外。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当天,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向记者表示,《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送审稿)已经形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由国务院牵头,包括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保障部等14个部委正在积极协商户籍改革相关事宜。

从1998年国务院放开小城镇户籍,到今天为止,整整十年过去,户籍改革几乎在原地踏步。耐人寻味的是,《中国日报》1月23日报道说,国家发改委明确建议在今后三到五年里取消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户口制度。但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并没有给公众一个改革取得突破的明确时间表,只是坦承户籍制度改革难就难在城乡差别不可能一下子消除。

据透露,户籍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引导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但十年来户籍改革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现实表明,“引导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的目标还没有真正达到。

在市场经济时代,人口向富裕、高效、创业机会多的地方流动,是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止的人类普遍规律,它取决于经济和文化因素,而不是户籍本身。北京实行严厉的户籍准入制度,原本规划到2020年把人口控制在1800万,但如今常住新移民已接近500万,占北京常住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而北京包含旅游等人口在内的“瞬间人口”早已超过1700万,提前13年接近北京人口“上限”,且目前仍以每年超过50万人口机械增长的速度在递增。在深圳,户籍人口与常住非户籍人口比例亦比较悬殊。

因此,相对于“引导人口流动”,户籍改革的正确方向更应该是“顺应人口流动”,为流动人口“确权”。当然,户籍改革难以推动,还有现实的经济等因素,一些城市政府不愿意承担外来人口的住房、医疗、教育等保障责任。但是,在哪里纳税,就应该在哪里享受权利。再说,医疗、养老、失业、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主要由劳动者个人及企业承担,退休后的待遇也跟缴费挂钩,政府的承担责任其实不大。政府感到压力最大的,恐怕是城市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承受。

户籍改革久推不动,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下一代。它催生了数千万无法在当地参加高考、前途渺茫、内心惆怅的流动少年,以及从小就无法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留守儿童。这两个群体,从小受到制度性歧视,无助感、自卑感和对社会的敌对情绪远高于常人。不出十年,现在的流动和留守儿童就在长大成人,户籍改革必须在这段时间里取得实质性突破,才能为解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创造有利条件。

户籍改革要从最要害的地方起步,从保障移民二代平等的教育和高考权利起步。义务教育阶段,不管走到哪里都必须立即无条件实现;其次是流动人口子女就地读高中和就地高考的权利。只要其父母在当地工作生活一定年限,孩子在当地上学达到一定年限,孩子就有权利和当地户籍的孩子一样,平等参加当地高考。作为配套改革,公立大学的招生录取制度,应该按考生比例招生。

户籍改革还必须全国统一政策,不允许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有特权。否则,在人口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的背景下可能会产生两种结果——要不就是最需要改革的特大城市拖后腿;要不就是在同类城市中,率先改革的地方形成“洼地效应”,引来全国各地外来人口为享受该地的教育特权而加速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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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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