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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需要宪政下的民主监督
2008年03月03日 10:04南方都市报 】 【打印

2008这个年份,注定要在中国历史上显得异乎寻常。在巨大雪灾之后,奥运开幕之前,人们期待多年的政治体制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高调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出台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按照中共十三大以来形成的惯例,历届二中全会都是在二三月间召开,不同于绝大多数在秋天召开的全会。这是因为每次二中全会正值人大、政协换届,国务院也要产生新班子。五年前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二中全会,也曾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国务院根据这个意见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今年的二中全会,出台了标题基本相同的两个文件,与上次不同的是:套话有所减少,以“大部制”为蓝图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直接出台,并提出了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时间表。

根据现代化理论,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各级管理会出现“科层化”现象,政府机构将变得庞大臃肿且效率低下。一些地方暴露出政权官僚化的弊端日益凸显,社会转型引发的尖锐矛盾,令积重难返的官僚体制穷于应对。今春的大雪灾,更是对执政能力的一场突击大考,考试成绩如何?相信百姓心头都有杆秤。因此,回应公众的呼声,通过政治体制等多项改革修复并提高执政能力,业已成为执政党的当务之急。两年多以前,笔者曾发表《“节约型社会”首要在“节官”》(2005年8月26日《南方日报》)一文,指出欲倡“节约型社会”,须有“节约型政府”,执政党和政府应首先节约社会管理成本。这个话题在凯迪网络等互联网媒体上引发了热议,《炎黄春秋》等报刊也相继刊发此文。同年12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钟季岩的文章《关键是建设节约型领导机关》,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党政机关率先垂范”。两年半之后,传来了“大部制”即将出台的消息,我的态度是以平常之心乐观其成。

自上世纪50年代迄今,国务院已先后进行过十次机构改革,不少部委分了又合,合了又分,骈枝机构“翻牌”重出之事屡见不鲜,公务员队伍冗员日增,效能低下的“豪华型政府”令纳税人不堪重负。形成这种历史惯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级人大的权威未获得足够的尊重,未能实行有效的监督。在这种背景下,来自民间的舆论监督,以及执政党以开放态度与民间的互动,显得很有必要。

第十一次机构改革如能成功,对于政府和民间而言都将是“双赢”,但形势仍不容乐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博弈局面早已形成,“权力寻租”的利益共同体盘根错节,这场自上而下的“变法”必将触动很多人的既得利益;如何摒弃既得利益集团对既定改革进程的阻挠至为关键。在当前的体制下,如何才可能产生一个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纳税人不妨拭目以待。

从1949年迄今,中国人以二十九年的时间经历毛泽东领导的革命,又以三十年的时间感受邓小平开创的改革。我国的国民经济因“改革开放”而起飞,并有望成为经济大国;而与之相对应的政治体制,却因某些历史原因迟迟没有“改革开放”,影响了中国作为民主大国的崛起。

五年前的中共十六届二中全会曾经强调:“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我国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和创新,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这也从另一角度明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提出要“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切实保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这些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没有全民的参与及公平受益,就不会有改革的成功。

民主是普世价值,政治体制不仅需要改革,也需要开放。提高政治透明度,打破言论禁区,切实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公民自由,实现宪政下的民主监督和民众参与,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

(作者系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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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立凡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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