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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大代表与农民交流多渠道更常态
2008年03月03日 09:32南方网 】 【打印

2008全国两会评论之一

3月1日下午,在奔赴北京参加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一天,连山福堂镇梅洞村妇女主任杨月梅、梅州市人民医院院长李新华、怀集县下帅乡竹六村支书陈杳生、五华华城镇湖田村党支部书记赖秀华等四位全国人大代表来到南方农村报,与农民读者进行了约4个小时的电话连线。4个小时内,热线电话铃声响个不停,读者或反映实际困难,或提出政策建议,或表达殷切期望。场面异常火爆,读者的踊跃程度超乎想象。

农民竞相对话人大代表,这一方面体现了他们的公共意识和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在不断提高,但另一方面,也显露出在常态的利益表达机制缺位的现实背景下,农民对话语权的迫切需求。无庸置疑,在当今中国,农民依旧是相对贫穷、相对弱势,相对难以主张自身权利的群体。他们的数量虽然庞大,但发出的声音却相对弱小。

《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是一个代议机构,其主要运作是通过人大代表来实现的。然而,《选举法》经过三次修订后,全国和省级选区的农民代表与城市代表分别代表的人口数比例依旧被统一为4:1。曾有学者针对这一现状指出,在被选举权上,4个农民才相当于1个市民。中国目前巨大的城乡差距,从某种程度上讲,跟农民在国家权力机关中缺乏与市民相对等的博弈能力有着莫大的关联。

诚然,为农民代言未必一定是农民。在城乡参与权力不平等的前提下,如何加强人大代表与农民之间的联系,如何使更多的代表为农民请命,就显得格外重要。利益来源于权利,权利首先是表达和抗争的权利。由于国家为农民所提供的利益表达渠道相对狭小,农民主张自身权利的成本过高,对于他们而言,公平正义依旧是相对稀缺的资源。当权益遭到侵害时,民怨得不到有效疏导,民意也无法有效表达,上访乃至暴力就会成为他们维权的“救命稻草”。

令人欣慰的是,这一现状正逐渐发生着改变。在政策层面,十七大报告已经明确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建议;而在实践层面,人大代表也不辱使命,积极履行为民代言的职责。通过媒体与读者直接对话便是一种了解社情民意的方式,除此之外,例如赖秀华印发名片发放给周遍村镇的群众,方便他们与自己联系,进而收集建议。江门新会区会城街仁义村党支部书记钟明照则利用网络,发出“英雄贴”,在进京开会前广泛征求各界意见。而杨月梅与陈杳生在接听读者电话时,则主动公布手机号码,希望尽一切努力加强与老百姓的联系。

多元的社会需要多元的利益表达机制,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更需要成本低廉的公正供给通道和利益表达渠道。让人大代表与农民交流多渠道更常态,不仅是确保农民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不可缺少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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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冀者   编辑: 陶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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