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饺事件于1月底被日本媒体曝光后,其边界效应正以现在进行时继续蔓延。继事件原发的千叶、兵库两县之后,日本各地(大阪、广岛等)陆续曝出关于从中国产食品中检出甲胺磷等有毒物质的案例,除了水饺外,还涉及锅贴、虾包、鲭鱼等食品,呈进一步扩大的态势。
事实上,问题已然酿成了外交事件:为4月胡锦涛主席访日做准备而于2月20日先期赴东京的国务委员唐家璇,将与日方就毒饺问题交换意见;2月22日在北京召开的中日第八次战略对话(副外长级)上,毒饺事件与东海油气田问题一并进入两国战略磋商的议题;2月25日,日本警察厅次长安藤隆春将来北京,同中国公安部负责人就毒饺问题的调查结果举行会谈。
2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魏传忠副局长对中外媒体表示,毒饺事件并非“因农药残留而引起的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是一起个案,与奥运食品没有任何关联”,强调了事件的偶发性质。但纵然是偶发性事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升级到外交层面,进入两国战略谈判的视野,并吸引如此密集的高规格应对,一方面说明问题本身的重要性、紧迫性,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中日关系因互信缺失而弱不禁风的一面。这种弱不禁风,实际上是一种系统的不设防状态,危险性不言而喻。从这个意义上说,毒饺事件无非是个由头,即使无此事件,也未必不会有其他偶发性因素扮演发酵剂的角色。
但惟其如此,问题一旦发生,如何正面应对,找出原因,寻求问题的早日解决,并力求在解决的过程中,得到对方的理解和支持,强化双方的信任纽带便尤为重要。就此次事件而言,中方在初期的高效应对(要求有关工厂停产配合调查、迅速派团赴日沟通等),获得了日方的良好评价。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调查结果迟迟不出台,问题不无长期化的危险,加上在调查过程中双方信息共享及对社会信息发布的不充分,致使双方舆论都出现一定的焦虑,对对方国家“阴谋论”的质疑显著增加。
虽然双方都向对方国家派出了由一流刑侦专家组成的调查队伍,但由于两国于去年底签署的《刑事互助条约》有待日国会认可,尚未正式实施,所以两国警方间对办案信息还无法做到“互通有无”,基本上还停留在所谓“坏人在那边”的前提下,对对方国家做“有罪推断”的阶段。日方甚至不惜动用在10年前“和歌山咖喱集团中毒事件”中大显神通的国际顶尖水平的超精密放射线鉴定装置(Spring-8),试图解析出问题饺子所含有毒物质甲胺磷中的不纯物质(而这种不纯物质系日本产品中所没有的)的结晶构造,看是否与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同类产品中的不纯物质的结晶构造一致,以论证毒品混入发生在中国的推断。
如此尖端的高技术手段对调查工作自然不会没有用,但更加重要的是建立两国警方共同调查机制,在充分信息共享的情况下,携手致力事件真相的调查。各自为战式的调查持续了近一个月,既然仍未查明真相,便应考虑转换思维,重新整合双方的资源,中方借助日方的先进技术手段,日方依托中方的信息优势,摒除成见、偏见,用科学、证据说话,展开通力合作。在2月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已有中外记者表达了对为何还不尽快建立共同调查机制的疑问。中日两国战略互信的重建,何妨以此为契机,从两国警方开始?
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该事件系人为投毒,是一起严重的刑事犯罪已基本明了。无论黑手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其犯罪动机是基于劳资矛盾,还是基于仇日(或仇中),妄图破坏中日关系的极端民族主义政治倾向,本质上都是无视他人生命尊严、人身安全的反社会性行为,并已经对中日关系造成了严重损害,甚至有可能成为影响未来两国关系的不确定性因素。
从这点出发,加快调查工作进程,把事件真相查个水落石出,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不仅是社会正义所在,更是中日关系发展大局的要求,符合中日两国各自的国家利益及共同利益。
(作者系东亚问题学者)
稿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刘柠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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