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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国家中的“苏哈托家族式腐败”
2008年01月10日 09:34光明网 】 【打印

古时的官员曾有这样一句告诫:“居官必先治其内,后治其外。”

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日前在渝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时披露:“去年的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中,70%的案件所涉及的贿赂,是由官员的老婆、孩子,甚至情妇收受的。”

“家族式腐败”既是不发达国家常见的腐败形式,也是我国社会转型常见的一种腐败形式。所以,研究反腐败,就不能不研究“家族式腐败”。

第1章  发展国家中的“苏哈托家族式腐败”

(一)“家族式腐败”在不发达国家中是一种常见的腐败现象。

“家族式腐败”在不发达国家中是一种常见的腐败现象。

“家族式腐败”,指的是身居要位的官员的家族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依仗权势进行侵吞国家的、社会的财富的腐败现象,是一种亲属窝案、家族犯罪的现象。

总部设在柏林的国际反贪组织“透明度国际”25日公布了2004年度全球腐败报告,报告列举了世界各国10大腐败(前)领导人,其中被称了“全球第一贪”的印度尼西亚前总统苏哈托名列榜首。

报告指出,印尼前总统苏哈托在职的1967年至1998年期间,共挪用公款150亿至350亿美元,而印尼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695美元。

排在苏哈托之后的是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共挪用公款50亿至100亿美元)及前扎伊尔总统蒙博托(共挪用公款50亿美元)。此外,尼日利亚前国家元首阿巴查、南联盟前总统米洛舍维奇、海地前总统杜瓦利埃、秘鲁前总统藤森、乌克兰前总理拉扎连科、尼加拉瓜      前总统阿莱曼和菲律宾前总统埃斯特拉达分别占据了腐败排行榜上第四至第十的位置。

所以,“家族式腐败”往往是“全家腐”、“一窝黑”。

(二)“苏哈托家族式腐败”的特点

《三晋都市报》(2003年3月31日)是这样描述“苏哈托家族式腐败”的。

印尼的前总统苏哈托自1967年依靠政变上台,到1998年被迫退位,其间执掌印尼政权历时32年之久,利用权势织成了一个庞大的“第一家族” 网(又称“苏氏太子党”),疯狂敛财,将印尼的国家财富收入自己囊中,印尼有关部门评估了一下他的家产,竟然高达约450亿美元,不仅如此,苏哈托还将他治下的印尼变成了“世界上最腐败的国家”。他曾经把自己比作“印尼发展之父”,然而他辞职后,留给印尼的却是一个近乎崩溃的经济。

苏哈托家族的腐败表现为:其子女及亲属在政府的资助下建成了庞大的商业王国,几乎全国所有的重大建设项目均有其家族的股份,至少在20%以上,号称“20%家族”。其中,苏哈托的妻子控制了全国所有的公共工程公司;其长女长期掌管印尼的公路收费公司;长子是印尼最大的汽车制造公司的最大股东;次子担任印尼比幕塔拉联合大企业主席,控制全国的电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酒店服务业、电信业;次女拥有多家银行和建筑公司的股份,特别是拥有印尼工业银行8%的股份,她的丈夫长期担任印尼陆军战略后备部队司令;三子是国会议员,垄断了印尼的石化业,拥有一家航空公司和一家专门制造跑车的汽车公司,并掌管着全国制造香烟的丁香供应公司;三女则垄断了印尼海滨浴场开发公司的大部分股份等等。除了直系亲属,苏哈托家族的其他成员也纷纷涉足各项经济活动,牟取暴利,其堂弟控制了外国电影的进口,还兼任一家庞大的水泥集团公司的总经理,其他亲属则垄断了从石油开采、液化气运输到木材、胶合板的出口等生意,无所不包。而苏哈托本人,则直接控制着全国70多个基金会,打着赈济穷人、孤儿、残疾人的名义,向各大企业索要捐款,还强制性规定,凡是年收入超过1亿印尼盾的企业每年必须向基金会缴纳二成的利润,每个公务员也必须定期向这些基金会捐款。

正是由于如此的贪婪,苏哈托家族聚敛了巨额财富,据印尼报纸报道,苏哈托家族的财产总额高达450亿美元。

于是,人们将苏哈托统治下的印尼称之为“世界上最腐败的国家”。

于是,“苏哈托家族式腐败”作为“腐败学”中的一个“专有名词。

(三)一个政权因为家族腐败而垮台的例子是很多很多的

历史发展证明,全世界像苏哈托政权因为家族腐败而垮台的例子是很多很多的。

如,1986年海地政府垮台,就是因为总统杜瓦利埃父子在执政期间通过各种手段搜刮民脂民膏,杜氏家族的私有财产高达8亿美元,与此同时,民众却贫困不堪。

同年,从政40多年、担任20年菲律宾总统的马科斯因腐败引起民众反抗面被推翻。在执政的40多年中,马科斯利用公共权力为自己聚敛了大量财富,仅在瑞士已查明的私人存款就高达10亿美元(有人估计为30-50亿美元)。受佣金,拿回扣,吃党费,无所不为。1984年世界银行的一个秘密报告说,1978-1982年共贷给菲律宾137亿美元,其中31亿美元用途不明,多数被马科斯夫妇化公为私,存入自己银行的帐户。在他的领导下,相当长的时期里,菲律宾国民生产总值的40%被各级政府宫员贪污。

还有韩国前总统全斗焕及其家族营私案,当全斗焕依靠“肃军政变”爬上总统宝座之后,全斗炳家族就开始飞黄腾达,官运亨通,并依仗权势进行疯狂的贪污受贿。其胞弟全敬焕担任全国“新村运动”中央本部事务总长之后,贪污受贿金额达78亿韩元(约1080万美元)之巨;其胞兄全基焕从一个普通警察迅速爬上“泛韩旅行公司”副总经理,贪污公款27亿元;原是大田市经营水产的一个小小批发商的堂兄全淳焕,一跃成为大田市水产市场株式会社总经理,受贿2亿韩元……据统计,全斗焕倒台后被揭出的家族腐败有十余人之多,其胞兄、胞弟、堂兄、妻弟等7位皇亲国戚被南朝鲜司法当局分别10个月至7年的徒刑,罚款 66﹒4亿元,退赔7﹒98亿元。

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腐败形式在发达国家不存在。譬如,前苏联中央总书记、最高苏维埃主席勃列日涅夫的“驸马爷”丘尔巴诺夫原本只是一个小小的警官,当上“驸马爷”之后竟迅速地提升为中将,当上了内务部副部长,自此之后,专横跋扈、排除异己,生活上贪图享受、腐化,并大肆贪污受贿,从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初期总共受贿654200卢布(约合105万美元),最终被判了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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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邵道生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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