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准确评价毛式管理,必须避免中国大众中流行的一个误解:把商业道德混同于社会伦理。实际上前者是一类特殊的职业行为规范
在商言政之吴向宏专栏
去年年底一期英国《经济学人》杂志有篇文章,讲的是毛泽东管理艺术。文章认为,西方传统的福特式管理思路较适合那些成功的明星级大企业,而对于大多数挣扎生存的企业,他们更多采用的其实是毛泽东式的管理。这不仅仅在于毛泽东的用人之道,如重视培训、激励和评估基层干部,鼓励员工之间的竞争,弘扬牺牲精神,强调自我批评等等,更体现在更高的哲学层面上,例如:用响亮的口号来包装自利的目标;用强大的媒体手段来实现个人崇拜;既不惮于抛弃昔日盟友也不犹豫和昔日敌人合作;每逢实际工作遇到困难时就用自上而下的整风运动来重新巩固地位,等等。
《经济学人》这篇文章,带有几分讽刺语气,认为这套毛式管理只能得逞于一时,不可能让企业长治久安的。我倒是认为:毛式管理在商业社会中不会消亡,也决不只是有短期的生命力。如果说在西方的经理阶层中,采用一些毛式管理的技巧,多半是不自觉的“所见略同”,那么,在今天的中国,许多企业家吸纳、借鉴毛式管理,就是完全自觉、深入骨髓的了。其中著名的,有失败者如牟其中,更有成功者如一帆风顺的任正非,大起大落、“征途”上的史玉柱,等等。
这三个毛式管理的追随者当中,最近尤其以史玉柱处于媒体的风口浪尖之上。和《经济学人》对毛式管理的态度一样,中国的许多大众传媒人,也对史玉柱怀有嫌隙,对他的业绩啧啧称奇但并不钦佩更不可能敬重。无论是脑白金、黄金搭档还是网游“征途”,史玉柱创造的产品都不太符合智者心目中的“好产品”定义,其营销手段更像是死缠烂打的街霸拳法,哪有高手风范?不过想当初,毛泽东的游击战术,在受过西式教育的国民党将军们看来,也正是下流的“匪”之手段。然而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在军事上,我们注定了必须以胜败论英雄,在商业上也同样应当如此。
作者:
吴向宏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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