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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社会强弱失衡需政府站好位
2007年11月13日 14:29中国经济网 】 【打印

11月9日,“构建和谐广州”高峰论坛在广州举行。由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圈定的《广州构建和谐社会的利益均衡机制研究》课题组汇报了前期研究成果。据调查显示,广州存在5大强势利益集团,包括垄断利益集团、特权利益集团、以谋取租金收入为主的食利者利益集团、以各种中间收费为来源的灰色收入利益集团、早期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优势企业利益集团。与其相对应的,是5大弱势群体:下岗职工、外来农民工、残疾人、失地农民、退休职工。(11月10日 《南方都市报》)

这是广州的调查结果,但掰开指头一一对照,这5大强势与5大弱势显然不是广州的特产,而是全国各地共有的对立。报告说:这些强势利益集团的利益扩张有进一步强化之势,而弱势群体则表现出更无力的现状——如此“强势更强、弱势更弱”的趋向,显然也属共有。

关于利益关系失衡的问题,社会学界曾有过研究。“强势更强”表现在这部分群体具有了相当大的社会能量,能够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能够影响公共舆论和话语形成;能够让弱势群体对其形成依附的关系。“弱势更弱”表现在弱势群体追逐自己利益上处于无力状态;在国家执政架构中缺少利益代表;最重要的是,缺少国际上通行的弱势群体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这显然是当下中国非常突出的社会结构话题。

学者孙立平曾经说,中国人的权利问题是正式制度层面的权利低水平均衡与非正式层面事实上的权利失衡结合在一起。这话很专业,通俗的解释就是:我们对穷人和富人的权利保护均处于一种较低的水平上;正因为对各个群体的权利均缺乏正式的、制度化的保障,使得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相当普遍的“非制度化生存现象”,遇到问题,会找关系、找熟人,甚至用钱疏通——这当然会让“有能耐”的人更有能耐,“没能耐”的人更受损失。

在这样的失衡现状面前,最重要的是要看政府怎么做。按理说政府应该实行的是“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但实则不然,在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形成的两极结构中,政府的很多政策行的是“人之道”——损不足,奉有余。比如,根据广州市这个报告:造成目前弱势群体贫困化和利益被剥夺的,根本原因就是在由政府主导的一系列社会经济举措的过程中,如拆迁、征地、国企改革等,投资商、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结成联盟,组成最有能力影响政治决策的强势群体,损害弱势群体利益。也就是说,政府的站位不对,加重了目前“强势更强、弱势更弱”的失衡。

因此,要建立一个强、弱势群体能够利益共生,而不是互相仇视、互相损害的社会结构,就需要政府从基本政策方面主动调整当前的社会关系。这并不是说简单地要采取偏向穷人的政策,给他们更多的福利与补贴,而需要从社会发展的思路与模式上进行转变。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应该是“亲穷人、远资本”。

也就是说,首先,政府必须给普通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一个利益表达的畅通渠道,形成群众利益的制度化表达渠道,而不能简单地依靠“非正统”的上访之类。为什么刚闭幕的十七大要强调公民的表达权?只有每一个群体有需要,能有力地表达出来,才有可能实现和谐的存在。另一个方面,政府应该强调“远资本”。不是说政府非要绕着资金走,而是说在市场社会中,必须对资本试图影响决策、政策有充足的防范,在资本利益集团的影响面前保持自己的公正、公平与超越性。不能由于政府官员个人的不当行为,使得他们成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轻易把利益集团的需求“输送”到政府运作上。反观当前动辄给企业主、投资商这个特权那个特权,甚至以给特权为引资代价的地方政府行为,这样的态度尤其重要。

唯有在政府拿出“亲穷人、远资本”的态度,才有可能期待通过政府的公正站位,规范当前失衡的劳资关系,使得弱势的底层群体能够形成收入的有序增长,能够在劳资博弈中发出更有力量的声音,扭转长期以来经济增长迅速、工资收入增长缓慢的不正常现象。也唯有在此之后,才有可能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避免当前已经非常严重的“强势更强、弱势更弱”继续恶化下去——这是从“发展”到“科学发展”必须有的观念转变。

文本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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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书之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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