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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权力家族腐败 中国该怎么办?
2007年11月09日 09:22光明网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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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权力家族化现象

1994年5月24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昌图挖出大老鼠”一文,说的是一个名叫桂秉权的小小的县粮食局局长,执政三年,居然会成为昌图县的一霸,贪赃枉法、收贿受贿、吃喝嫖睹,无所不能,个人受贿20余万,通过其批条子的储粮资材给国家造成6800万余元的损失,相当于昌图县七万多人口一年的总收入。

为何一个只是科级干部的桂秉权有如此大的“能耐”?为何这只“大老鼠”居然会给国家造成如此大的损失?

我想,只用“腐败”两个字来解释是远远不够的,隐藏于它之后的,还有一个更需要人们深思的现象:具有浓厚封建色彩的“权力家族化”倾向正在死灰复燃,成为当今社会生活不能回避的现象。

当今社会的腐败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就是权力的腐败。而“权力的家族化”则为权力的腐败提供了最好的“制度保障”。一般来说,凡腐败泛滥、猖獗的部门或地区,终是或隐或现、或明或暗地烙上了“权力家族化”的印记,一些地区或单位已经将权力兑变成“夫妻老婆店”、“父子兵”、“爷孙军”。譬如,就拿这个桂秉权来说,通过三年的“苦心经营”,将整个县粮食系统的领导班子变成了“庞大的桂氏家族”:在36个粮库主任中,其亲戚有7人,有4人认其作“干爹”,听话的,统统地当主任,不听其指挥的,统统地下去……

说得通俗一点,“权力家族化”就是“族长统治制”,就是一个人说了算。因为个人的权力无限膨大,独断专行,没有监督,什么集体领导,什么工会团体,什么规章制度,都形同虚设,都为“族长”的随心所欲所替代,于是,“公有的”就变成了“一个人所有的”,当统治一个家族的“族长”是一个贪得无厌、胆大妄为的小人时,那么,他就会很快地将国家资财看作是他个人所拥有的,变成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个人宝库。一个小小的县科级干部的月工资能有多少?然而他可以戴上7000多元的蓝宝石戒指、13000余元永不磨损的雷达表、800余元的一根皮带,他可以动用权力之资源去玩女人,桂氏及其家族不是几百、几千,而是成万、几十万、几百万地侵吞国家财产,什么房屋装修费、汽车配件款、交通费、招待费、买食品费、香烟费等一切用的、吃的、喝的,都可以在他控制的粮库系统中报销。桂氏家族中有十几名亲属“参预”了粮材的倒卖,其妻侄女在1992年3月倒卖出的一张条子,就使国家损失76万元,他的姘妇为此而成了百万富翁。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三名负案在逃人员中,就有桂秉权的一个女儿和一个女婿……

而且,当今“权力家族化”现象还有一个特点,即它并不是一个“封闭系统”,而是将“权力的家族网”与“上下的权力关系网”连在了一起,用权力的“保护伞”来保护“权力家族网”。最常用的、最简单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非法侵吞的国家财产去买通上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实施“利益均沾原则”。于是,这些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态度或立场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或是故意地将“红帽子”(如模范人物、优秀党员等)戴到其头上,让许多百姓产生“不能碰”或“碰不得”的错觉;或是将群众反映、揭检的严重问题来个不闻不问、装聋作哑、默不作声;或是当案发之后通风报信、相互串供、顶立攻守同盟……总之,凡“权力家族化”经营多年的单位或地区,其上级或主管部门表现出来的那种少有的暧昧、软弱、宽容、纵容、包庇现象,决不是无缘无故的,其中,必然渗透着需要着实费劲才能查得出来的“权钱交易”之黑幕。就以这个“桂氏家族”来说,在桂秉权所“批”出的200多张条子中,给领导单位和执法部门的条子就占四分之一,还不包括领导干部的子女。仅县政协副主席许连忠一人,就获利40万元。在案发之后,这些人员在逃的居然有11人之多。

“权力家族化”的后果必然会形成一股“恶势力”。家族的“族长”所信仰的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之原则,于是,动不动就利用自己控制的“资源”(官位、金钱、房子等)去调动、控制人们的行为,有的甚至还精心豢养了一批社会上的地痞流氓。而对一些心术不正的人来说,为了“升迁”,为了“赏赐”,趋炎附势有之,为其唱颂歌、抬轿子的有之,为其出馊主意、当打手的有之,“桂氏家族”为什么能横行不法那么长时间?也是与这股恶势力的猖狂、人们敢怒而不敢言相联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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