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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收费的幼儿园离开我们小区”,针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公布的每月2000元的收费标准,朝阳区沿海·赛洛城小区的部分业主在网上向该幼儿园发出了“驱逐令”。有业主建议让业主参与小区幼儿园招标工作,但教育部门否定了这一建议(据7月25日《北京青年报》)。
一月2000元的学费,加上其他收费,一个孩子一年的费用怎么说也有两三万,而2006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是36097元———一个人辛辛苦苦干了大半年,所挣的钱竟然只够付孩子的学费———难怪业主们要群起驱逐小区幼儿园了。
现在,小区幼儿园高收费似乎已见多不怪,引发的纠纷此起彼伏。表面上看,这些幼儿园属于民办,按市场化收费无可厚非。但如果剖析幼儿园的产权实质,就可发现,高收费实质是对业主权益的剥夺。
小区幼儿园是开发商投资的,但开发商并不是慈善家,幼儿园的建造成本必然算在房价之内,现实中我们看到,许多开发商在建小区时不兑现幼儿园建设的承诺,或者擅自更改已建幼儿园的用途,这些从侧面说明,幼儿园被开发商计算进房价中去了。因此,虽然从产权证上看,幼儿园并没有计入分摊面积,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建造小区幼儿园实质还是业主掏的钱。
按照规定,小区幼儿园建好后,应该无偿交付给教育部门,这某种意义上类似于业主通过开发商的一种“捐资助学”,对此,教育部门显然应对业主作出应有的回馈,从程序上讲,业主对幼儿园的使用应该有一定的发言权。而现实却常常是,教育部门在得到幼儿园设施后,并没有听取业主的意见,为他们办收费较低的公办幼儿园,反而将小区幼儿园都推向市场,任由民办教育机构“跑马圈地”,这样的话,高收费的幼儿园难免会引起业主的不满。
当然,这并非要否定民办幼儿教育,但至少在小区幼儿园这一块,完全引入民办模式是不妥的。道理很简单,学前教育属于基础教育,有着公共服务的性质,许多国家已经把学前教育列入义务教育范围,由国家买单。在小区这一块,幼教服务更有着垄断性质,除了小区幼儿园,居民往往难有其他选择余地,高昂的收费必将制造垄断的暴利,损害社会公平和公众福利,并将穷人家的孩子排斥在幼儿园门外。
以目前北京市的财力,增加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拨款,将更多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办范畴,肯定并非难事。至于暂时不能纳入公办,而实行民办的,至少应该让小区幼儿园招投标过程更加透明,赋予业主们以发言权,相信有了业主力量的制衡,民办小区幼儿园收费将不会像现在这样离谱,回归到普通家庭可承受的水平。
作者系北京媒体从业者
作者:
韩涵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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