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生平的讹传:曾遭受酷刑和联系鲁迅
方志敏烈士被捕后游街(图片来源:新华网)
笔者长期在烈士方志敏家乡江西省弋阳县从事党史工作,很关注全国各地的出版物对方志敏这一人物的宣传和介绍。近年来,我发现不少文史作(编)者不大注重吸收党史编研新成果(也许反映成果的书籍未普及),笔下涉及方志敏这一人物时,总习惯将一些片面的或者是有缺憾的老史料信手拈来写文章,以至出现种种讹误,而且某些讹误多次重复出现。为了澄清史实,笔者对其中几个常见讹误进行简要辨析澄清。
一、方志敏在九江就读的是南伟烈学校(中学部),不是南伟烈大学
方志敏1921年考入九江南伟烈学校,而在有些人笔下常常说成是“九江南伟烈大学”。遗憾的是,连1985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方志敏文集》附录《方志敏生平年表》,也不规范统一:392页15行出现“考取教会学校——九江南伟烈大学”,同页倒数第2行又称“在南伟烈学校就读一年后……”1999年在第一版基础上修订、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方志敏文集》对此也未予以纠正。难道两种表述都可以吗?非也。
请看有关方志敏曾就读的南伟烈学校现江西省重点中学——九江二中的历史,志书这样记述:“1867年(清同治六年)美国基督教美以美会在九江市租界(今九江市溢浦路)创办‘埠阆小学’,后迁城南,扩展为同文书院。1906年(光绪三十一年)改为南伟烈大学,内设附中。1917年(民国六年),大学停办,只办中学和附小,改称南伟烈学校,后定名为同文中学。1921年方志敏考入该校中学部学习,他主要攻读外语……”
据此,方志敏入学时,该校的正确称谓显然应该是“南伟烈学校”(后定名同文中学),而称其为“大学”早已成为历史。方志敏当时在该校中学部,其主要目的是进修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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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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