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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3日是中国人民海军成立60周年,我国自行研制的第一代核潜艇参加了在青岛举行的海上阅兵式中。本文摘自《刘华清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出版),披露了中国核潜艇发展过程中决策内幕。
一
核潜艇的研制设计是从1959年开始的,当时先由海军修造部核潜艇总体组提出了方案的构思。后来由于国家暂时经济困难和科研力量不足,1963年3月,经中央批准,决定先集中主要的技术骨干力量,重点对核动力、艇总体等关键项目进行研究,待国民经济有了明显好转时,再全面展开。
核潜艇工程于1963年调整后,中央于1965年批准核潜艇工程重新上马。核潜艇要不要搞?如何搞?搞什么样的?有过许多争论。有的针对我国经济基础和技术条件的可能性,存在不同看法;有的从作战指导思想出发,对核潜艇在未来作战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不同认识。后来毛泽东主席重申,国防尖端科学技术“要有,要快,要超”。这之后,核潜艇便一路绿灯,重新上马。我调到国防科委的时候,恰逢核潜艇工程重新“上马”。
核潜艇的研究,一开始就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高度重视。在周总理的具体指导下,聂荣臻元帅专门写了 《关于开展研制核动力潜艇的报告》。应该说核潜艇的上马是比较顺利的。
然而,这项工程的前期开发工作却几经波折。这期间,我先在七院,后调到六机部,岗位变化了,但关注核潜艇工程的心却始终放不下。
1962年上半年,由于国家经济遇到暂时困难,大批工程项目下马,核潜艇的研制工作也难以继续进行。对此,七院党委做了多次研究,我和戴润生政委专门向聂帅做了汇报,中心意思是从长远考虑,研制工作不宜全部下马。否则,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而且技术队伍也将散失,以后再上马时,困难会更多。
后来,中央决定,组成了七院十五所,保留少数核潜艇研究人员,继续从事核动力装置的理论研究和实验,为设计研制核潜艇做技术上的准备。我专门到十五所讲了预研工作问题,强调要靠自己的力量把技术关键问题搞清楚,做好前期开发研究,为核潜艇王程总体方案的选择和初步设计提供基本理论和试验数据。
1965年3月,周恩来总理指示,核潜艇的研制工作重新上马。当时我任六机部副部长,分管科研工作。于是由我起草,以六机部党组的名义向中央提出研究制造核潜艇的报告。8月,中央正式批准了这个报告。
核潜艇工程终于再度上马,我喜出望外。
二
核潜艇工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兼有“两弹”和“两核”的尖端技术,又有水下操作的重大技术难关,研制生产单位涉及几百个研究所和工厂,组织管理涉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省市二十几个部门。
为此,我们提出分两步走:第一步先攻克核动力难关,造出攻击型核潜艇;第二步再突破导弹应用于潜艇水下发射的难关,造出导弹核潜艇。两个技术关键,分开攻关。为抓任务和组织协调,我们前前后后开了十几次会,签发二十几份文电,工作才逐步展开。
核潜艇工程上马后,先是以六机部为主,与二机部共同负责,海军和一、四机部参加,并成立核潜艇工程联合办公室,归属六机部,由我负责。
1967年3月,中央军委确定,核潜艇工程改由国防科委领导,会同国防工办负责抓总。此时,我已调到国防科委,这项工程仍由我分管。后来我离开科委到海军工作,核潜艇工程办公室又转属海军。
“文革”中,由于工厂、科研单位陷于混乱,核潜艇的研制工作面临中断的危险。有的厂、所领导就来北京要求工程办公室派人去解雉。开始还能派人去,以后多了,也应付不过来。有的同志建议以中央军委名义发乒个专门文件,但有的同志怕这样被误解为“以生产压革命”。我和大家反复研究后,决定向聂帅提出建议,以中央军委名义发一个关于核潜艇工程特别公函,强调核潜艇工程是毛主席亲自批准的,对国防建设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冲击生产研究现场,不准以任何借口停工、停产,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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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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