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部队演习中穿上“敌军”制服实施侦察挨批
2008年08月04日 11:15解放军报 】 【打印

随着一声刺耳的警报,沈阳军区某集团军连夜拉到集结地域,展开一场实兵对抗演习。与以往不同,参演部队中增加了一个法律工作组。原来,为了帮助官兵更好地掌握战争法规,该集团军抽调法律骨干组成工作组随机检查指导。

担任总导演的集团军首长告诉记者:“战争并非‘无法无天’。运用战争法规范官兵作战行动,不但能赢得国际社会和军事行动区内平民的理解和支持,还能起到瓦解敌军的作用

,实现军事上的有利态势和政治上、道义上的主动,从而更好地塑造我军威武之师、正义之师和文明之师、仁义之师的良好形象。”

军事目标能否伪装成村庄

法律工作组来到某团宿营地,可呈现在眼前的却是一个地图上没有标注的“村庄”。

“难道他们没按要求安营扎寨,而是住进了民房?”工作组成员正在纳闷,团里几名领导从一个挂满了玉米、辣椒、大蒜的农家院走出来,把大家请进屋里。

推门一看,一个熟悉的场景呈现在众人眼前:房子中间堆放着一个巨大的沙盘,四周摆满了电脑,墙壁上挂满了地图,一个个全副武装的参谋、干事、助理员们正紧张地忙碌着……这哪里是一个农家院,分明是个指挥帐篷,这“村庄”显然是他们的“野营村”。随后,团领导又带工作组参观了被伪装成粮库的高炮阵地、被伪装成蔬菜大棚的简易宿营帐篷等。

面对这些别出心裁的伪装,法律工作组却并不认可:“这些创意看起来匠心独具,却违背了战争法的要求。”他们向官兵解释说,根据战争法的规定,为了保证对平民居民和民用物体的尊重和保护,冲突各方无论何时均应在平民居民和战斗员之间、民用物体和军事目标之间加以区别。如果我们把民用物体用于军事目的或把军事目标伪装成民用物体,就会为敌人攻击我民用物体提供借口,从而给平民带来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

能不能假扮敌军去侦察

“蓝军一营部署在2号高地。”

“蓝军二营部署在4号高地。”

“蓝军指挥所转移到7号高地。”

……

在某旅情报信息中心,法律工作组惊奇地发现,该旅的侦察兵把蓝军的兵力部署、火力配置等防御情况摸得一清二楚。

“蓝军虽然和我们同属一个团,但各营连之间相互并不完全认识,我们派出几名侦察兵穿上蓝军制服,戴上蓝军胸牌、袖标等,就可以混杂在他们中间浑水摸鱼。有的侦察兵甚至打扮成蓝军‘宪兵’,在阵地上大摇大摆地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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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普忠 郭巍 刘振   编辑: 张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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