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向联合国通报军费以提高军备透明度
2007年09月03日 14:32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据国际先驱导报——《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这个1992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制度,它的前身是在1991年12月9日第4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46/36L号决议《军备透明》。

“这个决议的出台实际上与当时特定的国际背景有关。”中国军事科学院研究员彭光谦向《国际先驱导报》指出,当时苏联解体,美苏冷战宣告结束,如何增加各国军备透明度,减少误解增加互信成为国际社会考虑的关键。

滕建群则表示:“当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各国过多囤积武器,有助于制约军备生产和武器转让,减少国家之间的误判,加强地区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不过该制度没有强制性,完全尊崇自愿,以及“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

根据联合国网站上的介绍,每年5月31日,所有会员国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供上一年度的七大常规武器进出口数据。这七大武器包括作战坦克、装甲战斗车、大口径火炮系统、作战飞机、攻击直升机、战舰、导弹和导弹发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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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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