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化过程中被动实验 集体资产运营成问题
2008年10月20日 14:47中国新闻网 】 【打印

工作人员首先必须为村集体算账,核实集体资产经营结构、收益状况。

更为繁琐的清算工作是人员界定,村集体资产从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开始积累,那么能够享受集体资产权益的人员就必须从1983年起界定。股改领导小组必须摸清各村从1983年到“撤村建居”这段时间内的人口变化,只要这段时间内户口出现在村里,都将持有股份。

据当时参与改革的东郊乡政府工作人员徐益波介绍,十余名工作人员为此连续工作了两个多月。不断召开座谈会、社员代表大会,工作组甚至需要挨家挨户上门解释政策,将量化到人的股份享受情况、农龄数和改革实施意见、章程等全部上墙公布,接受监督。“村里有一个人不同意,改革方案就搁浅”,江东区委副书记王必恒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集体资产量化的方案和章程经过反复讨论修改10多次之后,最终得到全体村民的确认。

经过核算,宁江村的集体资产共有1.36亿,主要靠租赁写字楼、厂房等固定资产获利。除了宁江村目前在册的400个农民,还有1600名之前已经将户口迁出宁江村的村民获得集体资产的股份。宁江村的集体资产将“一刀切”,全部分配给这2000名村民。

1.36亿的集体资产被分为136万股,每股为100元。股份分为“人口股”和 “农龄股”。集体资产的30%作为“人口股”,由2000名村民均分,另外70%按照在村里的工作居住年限分配。

这一年,55岁的村民刘继昌领到了股权证,他持有2600余股。这意味着,宁江村1.36亿的集体资产中,他有26万余元的股份。他每年可以获得这26万元股份的盈利分红。股份允许继承,也可以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但是不可以退股提现。

股改试验全面扩大

宁江村的股份制改革参照《公司法》,设立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2002年6月,宁江村召开了由48名村民组成的股东代表大会,宁江村的原治保主任郎贵华,这一年被村民选为董事长,而老村长董敖其,则担任监事会主席。另有其他6名村干部被选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的办公地点仍然在村委会的农家小四合院里,只是,原先的村委已经撤销,取而代之的是宁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股改之后,原有的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了个人,村民对集体资产处置的担忧得到化解,江东区的城市化进程也逐渐理顺。宁江村改革之后,试验从试点村扩大到全区。

2004年10月19日,宁丰村634位居民成立了宁丰社区,江东区最后的村庄被撤销,江东区29个行政村全部完成了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民”从此成为江东区的历史。

股份制改革之时,经过核算的集体资产有29.68亿元。2006年底,江东区曾再次对各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一次资产清算,调查结果显示,29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总资产达到38.16亿元,比改革前的2000年增长了42%。

宁江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也上升至1.9亿元。至2007年,刘继昌的分红已经上升到3万元,股改之前,宁江村50岁以下的村民,只能获得每人每月15元的福利。

浙江是全国人均耕地最少的省份之一,人均耕地不到0.5亩。随着浙江省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农村特别是城镇周围土地被征用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据有关部门统计,从1999年推行新的《土地管理法》到今年6月底,浙江省总共征用土地超过200万亩,全省失地农民已超过120万人。

2001年到2008年,股改七年间,由于宁波城市化带来的失地农民问题,都由此种方式得到解决。“农转非”之后,农民逐渐融入城市生活,九成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在二、三产业就业,有了工资收入。通过社会保障体制配套改革,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和新型合作医疗全面推开,覆盖率达到100%。

此时,分红已不再是股东单纯的生活福利保障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所承担的原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也被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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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   城市化   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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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龙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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