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今年财政拨款千万奖励土地连片流转
2008年10月20日 03:18新京报 】 【打印

核心提示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昨日公布,其中提到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在这一政策公布之前,浙江义乌已经展开了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试点,目前已实现镇镇建起土地流转服务站。截止到9月份,义乌全市已有11.3万亩土地完成流转,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35%。为奖励大规模流转,义乌还拿出1000万元作为奖金,一次性给予流出户每亩200元的资金补助,给予所属镇村每亩60元的奖励。”

从种田“不划算”到坐收每亩地500元的租金,义乌苏溪镇同裕村村民黄小月父子发现,这笔账算得很聪明。

□本报记者 贾鹏 义乌报道

78岁老人黄小月,从满满一锅米饭中盛出两碗,一碗分给老伴叶海珠,就着自家饭桌上的苦瓜炒肉自顾自地吃起来。黄小月是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同裕村村民,10月18日,老两口的这顿午饭里,桌上的菜和锅里的米都是从镇上买来的。对老人来说,这顿饭不贵。

黄小月家原有2亩半地,9月份委托给同裕村村委会经营,现在他是个无田可种的农民。他对此不以为然,“留着也是荒掉。”村里和黄小月一样的人占到了90%以上,而这样的村子,在苏溪甚至整个义乌不在少数。

2008年3月22日,义乌市委市政府在[2008]51号文件中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服务和管理。义乌市农业局副局长何旭初说,加快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农村的土地资源,让因农民经商而荒废的土地产生出效益。

门前经商 屋后田荒

义乌的农田一年可以耕种三季,但因为经商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年轻劳动力只种其中一季,甚至有人一季也不种,导致大片土地出现季节性抛荒。

10月18日上午,阳光慵懒地照在同裕村村口的柏油马路上,农田如棋子般一块块纷乱地散布在山腰,几名年迈的村里人正背着砍下的秸杆往家走,地里只剩下不到小腿高的根茎,形如烟蒂。

“年轻人都不愿留在村里种地。”同裕村村委会主任邢永清说,全村共有455户,常住人口1148人,而留在村里种田的人不到10%,还都是上了岁数的老人。

黄小月说,他的儿子儿媳就在苏溪镇一家服装厂做裁剪工,和大多数邻居一样每天早出晚归,平时没有时间下田干活,自己家里的2亩半地也荒了好几年。8年前,黄小月家的地里只种些水稻和蔬菜,一年忙到头,虽然全家5口人的口粮不用愁,但剩下的粮食却卖不上价钱,眼看着村里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打工经商,黄小月的儿子儿媳心动了。“他们愿意在镇上工作,觉得种地攒不下钱。”黄小月说。

抛田经商也得到了义乌市农业局副局长何旭初的证实。他说,义乌的农田一年可以耕种三季,但因为经商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年轻劳动力只种其中一季,甚至有人一季也不种,导致大片土地出现季节性抛荒。

面对这种情况,早在2001年12月23日,义乌市委市政府就下发文件,成立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鼓励外出经商的农民把自家抛荒的土地让给想种的人,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到2007年下半年,义乌市实现各镇都有土地流转服务站。

同裕村村委会主任邢永清说,土地流转得到鼓励后,今年4月份村两委也开始引导村民将土地委托给村委会,租给农业大户和社会企业。

黄小月父子的账本

1亩地打1000斤稻谷收入1000元,除去农药化肥、雇工等成本,最后只挣100元。而经过土地流转后收租可达500元,此外还有规模流转的奖金可拿。

对于黄小月来说,把自己的土地让给别人用是件大事。

他与儿子算了一笔帐,收成最好时1亩地能收1000斤稻谷,按照市场价可以收入1000元;但一亩地农药化肥的成本至少200元,租耕牛和机器的支出要100元,农忙时请工人帮忙,一亩地雇5个人,按照每人每天60元计算,“一年雇两天就要600块。”盘算到最后,他发现,一年忙到头2亩半地只净挣200多元钱,家里还没有了口粮,“不划算。”

<< 前一页12后一页 >>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作者: 贾鹏   编辑: 贺庆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