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介入央视新址火灾调查
2009年02月12日 03:18京华时报 】 【打印

昨天,记者证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朝阳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已经介入央视新址配楼火灾调查。据悉,检察机关介入,将主要调查在央视新址大火事件中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报《检察日报》刊发署名文章,称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正密切关注2月9日发生的央视新台址大楼火灾事故,北京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已经介入事故调查。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也挂出这条消息。

记者向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核实,朝阳区检察院未否认《检察日报》报道,称该院反渎职侵权部门“介入调查”,但是他们“不掌握情况,请向北京市检察院了解情况”。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向记者证实,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的反渎职侵权部门确已介入央视新址大火的调查,主要是调查其中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链接·渎职侵权罪

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违背公务职责的公正性、廉洁性、勤勉性,妨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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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杰 穆奕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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