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解读:剥离门诊药房医药收支分算
2009年04月07日 03:49新京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关键词:剥离门诊药房

从体制上切断医院收支与药品销售的联系,改变“以药养医”状况,目前一些地方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主要有医药收支分开核算,药房托管、剥离门诊药房等。

■ 名词解释

部分药品的销售不再被医院药房垄断,患者可凭医生处方选择到医院或者去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取药。有了竞争,药品价格也会随之下降。剥离医院门诊药房,希望通过取消门诊药房,从体制上切断医院收支与药品销售之间的联系,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可通过医院内对医药收支分开核算,将门诊药房进行托管或剥离成独立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等方式实现。

■ 参考处方

前提要提高药店从业者素养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沈群红

近期,沈群红主持完成的一项关于医药分开的调查结论显示,部分人认为门诊药房剥离可以遏制医生开大处方,用贵药的现象,有益于推进医药分开,降低监管难度。但包括医院药剂科药师和药店从业人员在内的受调查者的共识是,医院门诊药房如要社会化,先决条件是提高药店从业人员的药品专业素养,比如执业药师在药店售药过程中,发挥真正的审核和指导作用。药店对购药者的用药安全情况和效果,还需进行跟踪,具备追溯能力。

应扩大医保定点药店数量

●湖南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

在我国尚不具备完善的配套制度和健全的监管机制条件下,实施“医药分开”可采取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关键是要充分发挥社会零售药店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有效的市场竞争使药品价格降下来,以解决“药价虚高”这一顽症。

要发挥零售药店的作用,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医院处方面向社会零售药店的制度,此外要扩大医保定点药店数量。

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首先应实施医药分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药房,医生开具处方后由附近社会零售药店调配销售,并由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报销,这样可使资源合理配置,节省财政投入。

■ 病因

门诊药房成医院趋利点

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医疗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欠合理,医院和医生无法依靠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得到合理收入,加上药企的药品提成引诱,以及医院药品价格政策性加成,医院门诊药房成了医院趋利性的集中体现。

目前,医院收入50%左右来自药品收入,门诊医生的报酬也与药品销售收入直接相关,因此很多医生的处方只有本院药房的药师才能看懂,处方中的药品,也只有在医院药房才能买到。

■ 虚拟案例

医院开的药可选药店买

一个高血压伴有慢阻肺的患者,必须使用副作用小(避免咳嗽症状)的沙坦类降压药物,以前只能在医院买到,价格也比较昂贵。

如果今后医院药房逐步剥离,沙坦类药物将不再被垄断,患者可凭医院的医生处方在家附近的药店购买,无须再到医院排队挂号和拿药。

本版采写/综合本报记者魏铭言 新华社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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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铭言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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