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首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2009年04月07日 03:49新京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讯 昨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意见》强调,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

《意见》提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今年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意见》强调,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医改进行这么多年,以往重具体政策层面。这次明确提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这是一个重大突破,确立了医改及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方向,所有的政策都应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摘要】

3年内医保覆盖90%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

【解读】 去年医疗救助投入超90亿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起共同组成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困难人群。

目前我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所有涉农的县(市、区)全部建立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和完善。

城市医疗救助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目前全国所有县(市、区)基本都建立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据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我国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快速增加。2007年中央财政补助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4亿元,比2006年增长138%;地方财政资金投入38.5亿元,比2006年增长43%。2008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分别增加到50.4亿元和42.5亿元。

随着资金投入的增加,救助效果日渐显现。2007年,城乡医疗救助人次达到1171万,还资助2957万人参加新农合。

2008年前三季度全国城乡医疗救助支出46亿元,比2007年同期增长39%;城乡医疗救助人次达744万,资助3571万人参保参合。

【摘要】

医保机构可制约药价

国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

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

【解读】 多方谈判可控制医疗成本

此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指出:医疗机构和代表患者利益的医疗保险机构协商定价,有利于医患双方的沟通和相互了解、认可,或许能够让医疗服务价格更体现出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动价值,也会约束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为患者着想,合理控制医疗成本。

在抑制药价方面,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认为,由政府出资搭建统一的医疗机构用药招标采购平台,公立医疗机构可本着药品安全和适用性原则,集体与药品生产企业谈判,商定药品的采购价格,这种削减了中间环节的公开招标采购改革,不仅能做到药品同城同价,而且可有效降低大部分药品的中标价格,同时提高一些基本、必需、廉价药物的采购价格。

方来英说,综合来看,通过公开集中招标,遏制了医院私下与药企协商,自选药品的私权利,药品的平均采购价格和销售给患者的价格,都会明显降低。

本版综合新华社 本报记者 魏铭言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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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铭言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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