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意见:做好医保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2009年04月06日 17:51中国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中国网4月6日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4月6日下午发布,《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意见》指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为重点,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完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减轻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程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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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圣中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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