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记:以三鹿奶粉事件反思信息公开及时权威
2008年09月12日 08:37重庆时报 】 【打印

作者:李记

11日,奶粉致婴儿肾结石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大。据悉,婴儿患肾病病例,在甘肃、江苏、陕西、山东、安徽、湖南、湖北、江西、宁夏等地均有出现。截止到11日,仅甘肃就共上报病例59人,死亡1例。

卫生部11日指出,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三聚氰胺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三鹿公司11日晚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

奶粉致婴儿肾结石事件,俨然已演变成全国性的公共事件。卫生部到目前为止给出的结论,使事件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

但综观事件发展的脉络,我们的疑问依然存在。据报道,国家质检总局11日称,9日,国家质检总局从有关新闻报道获悉,甘肃省发现有婴幼儿疑因食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引发肾结石等疾病。国家质检总局对此高度重视,当日即组织开展调查,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从质检总局的这段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对事件的了解,不是通过我们以为的自下而上的汇报的渠道,而是“从有关新闻报道获悉”———我们的疑问是,质检总局通过自己的方式获取信息的速度,是不是赶不上媒体呢?如果不是,“从有关新闻报道获悉”又作何解释?

所以我们要问,卫生部、质检总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整个事件中表现出来的信息获取、信息公开速度,是不是有提高的必要呢?因为,考虑到该事件已造成的巨大影响,尤其是在部分家长们心中已经引起一定恐慌的情况下,相关权威职能部门,应该及时获取并适时发出预警信息,公布事件调查的进展情况,以满足公众的期待才对。与此同时,权威职能部门具体信息的及时公布,能提醒服用过该品牌奶粉,但尚未发病的孩子的家长们,做好科学防范,一旦发现苗头及时检查、就医,防患于未然。

相关部门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应该不是出于调查过程和检测结果信息的公布,会影响到三鹿这一知名品牌声誉和利益的考虑。如果是,遗憾的很,在品牌名称已为公众所知的情况下,不管调查结果何时给出,公众的“主观认定”,已经使三鹿的声誉和利益遭受了影响。而且,这样的影响对三鹿而言,是全局性的,信息公布的早晚,不足以挽救这一既定事实。因此,及时地发布权威、具体信息,既体现了对公众知情权、健康权的尊重,又增加了自己的公信力。

从非典到大头婴儿事件,再到现在的奶粉致婴儿肾结石事件,在这些关涉甚广的公共事件中,权威部门具体信息的及时获取和发布,考验的不仅是这些部门深究问题的勇气与信心,更考验了这些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理公关危机时的反应速度和行政智慧。一个负责而勇于担当的权威职能部门,它在处理公共事件时,应该是智慧而迅捷的,而非短视和迟钝的———这需要公共事件预警机制的完备构建,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自查和责任担当———必要的时候,完全可以依据适当的法律法规,对这些部门的懒政和失职进行相应问责,以督促其责任意识的时刻警醒,并鞭策其责任习惯的逐渐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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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记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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