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学森忆研制导弹:有人曾认为搞两弹是错误
2009年10月31日 13:01瞭望 】 【打印共有评论0

回忆“第五研究院”的仿制工作

梁守槃(曾任中国海防导弹武器系统首任总设计师、航空航天部总工程师,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高级技术顾问,中国科学院院士):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我国一百多项重大工业的建设,都是以苏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基础的。因此,很多人认为:中国人技术水平低,不可能独立起步进行工业建设。

一种意见认为:过去各项工业建设都是由苏联帮助建设的。导弹技术在国际上又是新兴项目,国内的技术人员除钱学森外,都没有看见过导弹。勉强上马,必然造成浪费,不如暂停。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任何新的技术产品,都是由“没有人看见过”的状态开始的。例如德国的V-2导弹,在开始研制时,它的总设计师布劳恩也一定没看见过实物,而只是提成论证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工作。他从1936年开始,六年后初次发射成功。我国虽然技术落后,但中国技术人员在1956年的水平,不会比德国人二十年前的水平差。而且已经知道,V-2导弹是可以制成的,不是科技人员的空想,只要下定决心,共同努力,我们也一定可以成功。

以上两种意见,相持不下。同时国外报刊杂志,也发出消息说,美国人已获得了德国V-2导弹的技术资料和科技人员,仿制成功,并制成了新的“红石”和“潘兴”导弹。

聂荣臻元帅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向党中央提出了建立五院的三条原则:自力更生为主;力争外援;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国家已有的科学成果。经毛主席批准,明确了五院的工作方向,在1956年10月8日正式成立了“国防部第五研究院”。1957年夏,苏联政府又照会中国政府,愿意提供几种导弹的全部技术资料,并派遣专家来华协助仿制工作。

聂帅对此特别指示说:“有了苏联图纸和技术资料,可以加速导弹事业的发展,但我们不要忘记‘自力更生’。在仿制每一类型导弹(弹道、防空、海防)时,要吃透它的设计理论。仿制成功后立即开展自行设计战术指标更高的同类国产导弹。”

1960年夏,赫鲁晓夫突然撕毁对中国的贸易合同,撤回来华专家。有关专家在临走前,也不再答复各种技术问题。导弹仿制的收尾工作,也受到了一些影响。五院的技术人员,团结努力,共同讨论,解决了各种问题。

由这一段历史来看,可见中央批准的五院建院三原则是完全必要的。而在争取到了外援之后,如果放弃了自力更生的原则,满足于“不断仿制”,不按照科学理论来吃透苏联产品的设计精神,则一切都要被外国人牵着鼻子走,在苏联撤回专家时就要迷失方向。在自行设计新产品时,如果不考虑资本主义国家已有成果,则一切新的设计思想和理论分析也将难以发扬,自主创新也无法落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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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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