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及时为呼市越狱案受害民警家属送达赔款
2009年10月21日 15:45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人寿及时为“10·17”特大杀警越狱案受害民警家属送达赔款

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21日电(王宇天、马文晓)记者从中国人寿内蒙古呼和浩特分公司获悉,10月20日,在案发40小时内,该公司已将紧急预支的6万元赔款送到“10·17”特大杀警越狱案受害民警家属手中。

2009年10月17日,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4名在押重刑犯刺死当班民警兰某某,连闯监狱四道门卡后逃脱,10月20日,经过当地警方66小时的全力围捕,最终这4名袭警越狱逃犯,被当场击毙1名,3名落网。

据介绍,案件发生后,该公司得知消息,立即对业务系统进行查询,确定被杀害狱警系投保人身保险人之后,及时了解被保险人家属情况,并与监狱管理局及第二监狱的相关负责人协商保险赔款支付事宜。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简化理赔流程,对受害者家属预付保险赔款。

按照协议规定,监狱管理局系统干警及职工非工伤死亡最高赔付保险金额2万元,因公殉职最高赔付金额为6万元。

越狱   民警   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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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宇天、马文晓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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