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涉黑”重庆市人大代表被终止代表
2009年11月27日 15:36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重庆11月27日电(记者朱薇)经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原总队长陈洪刚、垫江县公安局原局长徐强、重庆渝强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黎强等4名“涉黑”重庆市人大代表被终止代表资格。

据了解,由丰都县选出的重庆市三届人大代表彭长健因涉嫌犯罪已于10月19日被丰都县人大常委会罢免市人大代表资格,由巴南区选出的重庆市三届人大代表陈洪刚、黎强因涉嫌犯罪已于10月29日被巴南区人大常委会罢免代表资格,由垫江县选出的重庆市三届人大代表徐强涉嫌犯罪已于11月18日被垫江县人大常委会罢免代表资格。

重庆市日前召开的“打黑除恶”新闻发布会发布消息称,彭长键、陈洪刚、徐强因充当涉黑“保护伞”被查办,黎强涉黑案已于10月26日开庭审理,目前法院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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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薇   编辑: 杨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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