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谢才萍案审判长曾审理多起涉黑案(图)
2009年11月03日 12:19华龙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审判长洪涛(中)宣读判决书 市五中法院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11月3日11:30分讯(数字记者 徐兴渝阙影)今日上午9:30分,女黑老大谢才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102万。记者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审判长洪涛至08年以来,曾审理过余国胜、吕红兵等多起“涉黑”案。

据了解,自1995年以来,洪涛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曾主办市五中法院分设建院以来的首件刑事案件--李安模故意杀人案。2008年办理了余国胜等5人“涉黑”案、吕红兵等8人“涉黑”案、陈波等15人“涉黑”案、程强等13人“涉黑”案,对“涉黑”案件的审理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

10月31日,同样由洪涛担任审判长的黎强等人“涉黑”刚刚结束为期6天的庭审。

在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中,洪涛担任审判长。针对被告人人数多达22人,辩护人多达21人,起诉罪名多达8项的情况,合议庭预测到庭审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内部作了明确分工。审判长洪涛主要负责庭审的全面驾驭,主持质证和辩护,合议庭成员江玲、马成楷各负责四个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讯问,做到了整个庭审分工明确,心中有数。

法庭调查阶段从10月14日上午9:30到晚上21:30结束,仅中午休息了一个小时,全面审查了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重点审查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和“保护伞”的事实,法庭质证阶段认真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提出的异议。注重庭审节凑的把握,既保证了公诉人的依法公诉,又保护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利,对于重复发问及不文明的言辞,及时依法予以制止。

法庭辩论阶段,洪涛作为审判长引导诉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赌博罪还是开设赌场罪,是否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12个争议焦点问题,从10月15日下午16:30到深夜22:30,展开了长达6个小时的激烈辩论。事后,参加旁听的15名代表委员对庭审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庭前准备充分,组织得力,庭审规范有序,整体水平质量高、效果好。

审判长洪涛简介

洪涛,男,40岁,大学本科学历,一级法官,中共党员。1988年4月,考入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法警队、执行庭、刑一庭从事书记员、助审员工作;2006年8月至2008年3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2008年4月以来,任市五中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其中,2004年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2006年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

(本文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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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兴渝阙影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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