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才萍团伙涉黑案一审宣判 涉案人员当场晕倒
2009年11月03日 11:36中新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11月3日,谢才萍涉案被押入法庭。引人关注的重庆谢才萍团伙涉黑案今日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谢才萍,外号“谢姐”,是重庆目前已逮捕的涉黑团伙首犯中唯一的一位女性,文强的弟媳;文强曾是重庆市司法局局长,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落马的级别最高的官员。中新社发潘钰琳 摄

中新网重庆11月3日电 (杜远郭虹银雪)重庆抓获的十九个涉黑团伙中唯一女首犯谢才萍3日上午一审宣判:谢才萍被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五宗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02万元人民币。

当地法院判决,谢才萍组织领导了以开设赌场为主要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作为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谢才萍应为该组织及其成员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责任。

谢才萍的“情人”罗璇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谢才萍地下赌场的骨干成员,在赌场中放高利贷牟取暴利的陈晓容、黄冬梅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和6年,并各处罚金50万元。当法官宣判陈晓容的刑罚时,陈顿时失声痛哭,站在陈晓容旁边的黄冬梅当场晕倒,被法警带离法庭。

充当谢才萍团伙“保护伞”的两名警察,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某派出所原副所长郭胜和民警甘勇,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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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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