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强:请你看我“七十二变”
争议的还有黎强给众人的印象。有人说黎强自打当上人大代表后就十分骄横,有人却说黎强是一个十足的生意人,平时很低调。
据当地传言,黎强为人低调,爱老婆,没养情人,不抽烟,不喝酒,生活很朴素。黎强不抽烟,但他身上却从不断好烟,但凡遇见熟人,总是掏出烟来“撒一圈”。
黎强公司部分员工对其的评价是:聪明、能吃苦、讲义气、讲话具有感染力、颇有领导才华。
一名员工回忆的一个细节是,2004年12月,黎强在巴南区人民广场,摆下几百桌酒席,开企业年终团拜会,在当地轰动一时。在黎强讲话之前,虽然有不少当地领导讲过话,但台下一直乱哄哄的,“黎总一讲话,台下马上安静下来了,没一人说话,人们都很尊重他。”
包括渝强出租公司在内的多名出租车司机,在谈到黎强为人处事时也不乏美言。一名渝强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黎强在出租车行业名声绝对好于其他公司老总,渝强公司的“板板钱”(即出租费:记者注),在全市基本是最低的,黎强还常说,有钱大家找(赚),有福大家享!
另一家出租公司的司机则向记者讲述了一件黎强很仗义的事。2006年四月,两百多台新羚羊车,在一周内全部出现发动机烧机油的质量事件。原因是长安铃木公司为节约成本,给新车加伪劣机油。找铃木公司要求换发动机,对方只承认修。车主们想尽办法甚至干脆开车把铃木公司前后门挡起来,但最后对方还是提出只给修车。后来黎强把市工商联主席请到了现场,为他们去谈判,很快就有结果了,发动机该换的换,延长保修期,并补赏5天的“板板钱”,不少人当时感动得眼泪都差点出来了。事后证实,在这起事件中,渝强公司只有4辆车出现了问题,比其他许多出租公司都少得多,可他却是最卖力的老总。
当地一些公众对黎强的印象,为何与检方调查指控的情况相差如此之大?对此,有人说黎强善于伪装,人前一套,人后一套。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表示,对于“涉黑”老大,他们多在幕后操纵,一般不直接动手进行杀人、贩毒、故意伤人等犯罪行为,从而容易给不了解真相的公众以误解。
黎强的真面目究竟是何样?相信随着庭审的结束,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经过6天公开审理,备受关注的原重庆市人大代表、亿万富豪黎强团伙涉黑一案,终于在10月31日晚间23时12分结束庭审。
一边是头顶人大代表光环,一边被指控为“黑老大”;一边是为人低调讲义气,一边是手段卑鄙敛黑钱。
黎强,这个拥有多种身份、给人多种印象的51岁男人,时至今日仍让人捉摸不透。在戏剧中,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重庆,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黎强。哪一个又是最真实的他呢?
是黎强多面,还是黎强善于伪装。变脸术,与黎强云里雾里的无常变化相比,也稍逊风骚。
黎强其人
重庆沙坪坝区陈家桥镇丰文山村,是黎强的家乡。黎强共有1个姐姐、3个弟弟、2个妹妹。1972年,黎强的父亲黎清河因患肥胖病去医院动手术割脂肪,前后动了3次,后因伤口久不愈合产生并发症去世,时年44岁,最小的妹妹还是遗腹子。
父亲死后,初中还未毕业的黎强顶职进了西南政法学院食堂,前后干了10年,主要是负责看管抽水泵。黎强后来与重庆毛条厂工人伍树芹结婚,并也进入毛条厂当上车辆安全员,与交通管理部门搞得很熟。
1992年,黎强34岁时下岗。
1996年,他凭借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人员打交道积累下的人脉关系,在下岗后与妻子伍树芹创办了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将区政府所在地鱼洞镇作为自己的大本营。
在随后的10余年时间内,黎强拥有了重庆市100多条公交线路经营权及五百多台公交车,还有500
多辆出租车。运营范围涉及重庆巴南区、南岸区、渝中区、沙坪坝、九龙坡等重庆十一个区县,成为重庆名副其实的交通“老大”。
在此期间,黎强成立了重庆黎强房地产开发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强劲运输有限公司等20余家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总资产达数亿元,成为在巴南仅次于左宗申的第二富翁。
红顶黑老大
2009年6月19日,巴南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对黎强实施刑事拘留。消息传出,因为黎强有着重庆市人大代表身份,外界一片哗然,“红顶黑老大”黎强,从此出现在各大媒体上。
黎强事发后,争议最大的,当数黎强是不是“黑社会”。
在10月26日的庭审上,检方指控黎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行贿罪共9项罪名。
检方起诉书称,黎强在尚未取得营运资格时投入车辆非法营运,然后采用拦车、堵路、打架等手段,排挤、打压其他客运公司,再派人集体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向政府施压,迫使政府让步以获取营运指标等利益。被检方查证的堵路砸车、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起诉书中提及数十起。
记者掌握的一份由部分车主提供的投诉信称,黎强为争夺线路经营权,数次组织社会闲杂人员进行打砸抢。信上说:“2007年8月9日,黎强指派一干‘平头’在鹅公岩大桥桥头,抢走了玉祥公司的一辆客车。”
而黎强本人则在10月26日下午的法庭调查上,称对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指控属于“莫须有”, 他只承认检方所指控其的非法经营罪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中的一部分属实。
在当天下午公诉人对黎强提问时,旁听席上有一陌生男子振臂高呼。他自称“黎老板受到了不平之冤,在重庆交通行业,还有更大的内幕没有被揭露”。该陌生男子还表示,他敢以自己性命做担保,并对其所述内容签字画押。男子随即被法警赶出庭外。
直至10月31日庭审结束,黎强仍否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一再强调自己名下的4家公司、20余家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都是合法经营企业。而对检方指控其策划、组织的多次暴力事件,黎强辩称其全部是经营纠纷。
公诉人对此作了简单说明,并非指渝强等公司是黑社会组织,而是黎强等人以这些公司为依托,进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本版撰文 新报记者 韩辉 制图 张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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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丰旭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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