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总结打黑除恶斗争所取得的成功经验
2009年10月29日 12:44重庆政府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这次专项斗争所侦办的第一批14个涉黑案件,从立案侦办到起诉审判,仅仅三个多月时间,取得了时间短、数量多、质量高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部门相互支持的必然结果,同时,公安机关还全面总结和继承了多年打黑除恶斗争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在战术和战法上还有以下新的突出特点。

特点一:公开发动群众、广辟线索来源。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公安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今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改变了过去主要靠秘密摸排线索,成熟一个打掉一个的方法,采取了公开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做法,广辟线索来源。斗争开展之初,市公安局及时组建了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中心,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抽调20多位民警投入工作。在很短时间内开通了受理群众举报的专门电话和手机短信举报电话,以电话举报、短信举报、网上举报、来信来访、局领导当面约见等多种方式,广辟举报途径。移动、联通等公司在接到市公安局的请求后,连夜派出专人协助工作,当天就提供并由市局选定了手机号码,当天确定,当天开通,当天受理举报。同时,市公安局印制了20万分《致重庆市民的一封信》及印有市公安局邮箱地址的信封,贴足邮票,及时发送给广大市民。各区县公安机关按照市局的要求,再加印了27万分信件,共计达到47万份。通过广泛发动,形成了打黑除恶人民战争的强大声势。截止目前,市公安局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中心已经接到群众举报线索25187条,而且80%都是实名举报。经过及时处理,梳理出一大批有价值的线索,为打黑除恶提供了大量的线索来源。

特点二:聘请专案律师,确保案件质量。为保证案件办理质量,根据市局的统一要求,在全国首开先河,为每个专案组都从本市以外聘请了2-3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专门负责从实体和程序等方面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纠正,防止带着问题进入下一程序。为案件的顺利起诉和审判做好基础工作。同时,此次斗争中还注意防止只重视对犯罪嫌疑人的打击处理,而对涉黑财产的追缴重视不够的问题,根据案情需要,专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涉黑资产进行清理审计,从法律和程序上固定涉黑资产的证据,为从经济上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组织奠定了法律和事实基础。

特点三:敢于打破常规,采取异地调警。按照公安部打黑除恶的有关要求,异地用警是有效推进专案工作的重要方法。此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机关普遍采取了打破地域管辖、打破警种建制、打破各自为战的常规,采取异地和跨区域、跨警钟调警办案的做法,使专案工作得以快速有效推进。此次办理的14个重点专案,大多集中在主城区。 但在力量安排和专案人员的构成上,我们采取了指定由其他区县公安机关管辖侦办的方法,依照法律有关规定,由市局下达指定管辖通知书。接受侦办任务的公安机关从本局或市局直属单位,其他区县公安机关抽调人员组成专案组,集中食宿、集中办案、集约攻坚,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专案工作快速有效推进。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不少专案工作仅三个多月,就高质量地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

特点四:各项措施并举,工作相得益彰。在集中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时,我市公安机关主动将打黑除恶融入“平安重庆”建设之中,对各类违法犯罪发起全面攻势。今年1-9月,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数、打击处理数,同比分别上升27.3%和5.4%,均创重庆直辖以来同期新高,侦破命案积案数超过前五年总和,命案发案同比下降10.3%,创五年同期新低。据公安部通报,上半年我市百名民警立案侦办刑事案件数居全国第三、西部第一。提请逮捕升幅居全国第一,高于全国平均升幅27.3个百分点,百名民警破案数在全国的排位上升八个位次,现行命案破案率居住全国第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3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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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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