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当庭承认在黎强手下“染黑”
2009年10月28日 05:51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黎强涉黑案庭审第二日

东方早报记者 于松 发自重庆

“红帽黑老大”黎强涉黑案庭审第二日。一名“小弟”当庭“同意”重庆检方对他的指控,承认曾在黎强的指使下“染黑”。

昨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公开审理了黎强涉黑案。在昨日的法庭调查阶段,黎强的小舅子伍树峰、弟弟黎德明、妻子伍树芹、妹妹黎萍等多人先后出庭接受了法庭询问。

其中,黎强的亲人均表示黎强是罪魁,被告人沈涛当庭承认“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成为了昨日庭审的两大“亮点”。

亲人均指黎是“罪魁”

昨日9时30分,被告人伍树峰被两名法警带上了法庭。面对公诉人的询问,伍树峰首先交代,他虽然被称为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但“公司的决策层只有黎强”,“根本就不需要集体研究和举手表决,黎强一个人说了就算决定”。

随后出场的黎德明也表示“我只是员工”,并表示黎强是真正的负责人。

伍树芹在法庭上承认她持有渝强集团40%的股份,但她矢口否认自己属于决策层,“我只管出纳,不参加决策,也不参与经营”,并表示“黎强安排我们转移会计凭证”。

黎萍负责渝强集团6个公司的财务工作,但昨日她也极力否认自己就是负责人。在公诉人的追问下,她低头承认“是黎强决定将账目转移的”。

在前日的庭审中,黎强辩称“公司的大事都是举手表决的”。但在昨日的庭审中,他的亲友(包括前日受审的妹夫何永红)均表达了黎强是罪魁的说法。

手下承认黎强涉黑

昨日下午,被告人沈涛被两名法警押上了法庭。检方指控沈涛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邀约社会无业人员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与其他被告人“不认罪”不同,沈涛当庭表示“同意”检方的指控。沈涛表示自己曾于2004年在黎强开办的公司承包了一台营运车辆。其间,他有两次因营运问题与其他公交公司的人员发生纠纷,结果“公司领导就叫我去打人”。他回忆,他曾致电黎强,黎强在电话中明确告诉他“你就打他们”。

沈涛说,两次纠纷中,黎强公司均派人前往了现场,随后,他按照公司领导的意思,呼叫社会无业人员殴打了对方人员。

庭审   小弟   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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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松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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