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不应唱“独角戏”
2009年11月03日 19:29华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重庆重拳打黑,全国人民眼热。

如果说王立军到任之初掀起的那轮“打黑风暴”尚遭遇了“作秀”质疑的话,那么这一次,收获的几乎全是掌声与叫好。天涯社区有人发帖要“为王立军在天涯盖一座精神支柱”,此帖盖楼已达两千多“层”;更多的网友则是力邀王立军前往他们家乡扫黑,哪怕是用“八抬大轿去请”。

这是一种现实的民意期盼。只有重庆有黑恶势力吗?当然不是。打黑除恶,这几年全国都在搞。按照官方数字,成果不可谓不大,但离老百姓的满意仍然尚远。从杀人强奸、贩毒放贷、以黑养商,甚至到“肉霸”“菜霸”,黑恶势力对国民经济与社会秩序的侵害,几乎已是无孔不入。

这绝非凭空猜想。中央政法委日前出台的 《关于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就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仍然比较活跃”,所以 “各地区要继续抓好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

问题出来了:如论者所言,既然没有证据表明重庆的黑恶势力比其他地区更猖獗,没有证据表明重庆的黑恶势力更好打,没有证据表明重庆的警察更强悍,那么,为什么我们明显地感受到重庆打黑取得了更突出的成果?其中要害,应该就在于政府的态度、打击的力度以及成果的硬度。

所以,不管是落实中央部署,还是回应民众期待,重庆打黑都没有理由成为“独角戏”。梳理重庆打黑除恶的经验以推广至全国,在“不可复制”的舆论当中辨清“可以复制”的力量所在,成为重庆打黑留给全社会的一道应用题。

重庆打黑的经验有哪些?一曰领导重视,以薄熙来为“班长”的重庆市委市政府倾力支持,使狠力打黑具备了可能;二曰用人得当,打黑英雄王立军的空降重庆,被誉为此番打黑的关键力量;三曰方法正确,将暴力犯罪、黑经济结构、公共权力涉黑势力合起来一起打,多管齐下,刀刀见“血”,绝没有那些抓几个小喽啰了事的应付之举;四曰依靠群众,公安机关表现出刮骨疗毒的诚意后,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九千多条,80%都是实名举报……起先决作用的,似乎在于前两条。正因为薄、王二人的特殊作用,有人忧虑,重庆模式带有浓厚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是不可复制的。这话貌似有理,却混淆了人在法治过程中的作用。

将因为“不依法、不作为”而变得一塌糊涂的社会土壤,扭转到人人守法的框架中来,王立军运用的就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办的正是法律要他办的事。恰恰相反,那些对黑恶势力手软、一再迁就终致养虎为患的公安局长们,才是应被谴责的“人治”。我们痛惜王立军是个另类,正是因为像他一样愿意挺身捍卫法律的斗士太少了,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在现实环境中,我们还没有资本奢侈地指责“强人”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公众需要看到的是对黑恶势力现实有效的“高压态势”。当然,靠此力量有了不错的起步之后,“严打”也需向纵深发展:用从严治警铲断“保护伞”滋生的土壤、用“露头就打”消除黑势力做大做强的可能、用优化企业环境避免“以黑养商”之乱……

打黑除恶需要到重庆模式中“复制”什么?显然首先是当政者打黑的决心和勇气。这当然不能依赖于克隆技术,而只能是靠机制化推动,促使各地都能有一批“薄熙来、王立军”涌现出来。这就需要打通一个基本的权利诉求通道——— 黑恶势力扰民害民,人民不满,就能以对官员行“否决权”来逼迫他们痛下决心打黑除恶。加强民意、人大、媒体等在监督、考核地方官员中的作用,是批量生产“薄熙来、王立军”的制度性源泉。

重庆黑恶势力能否一举肃清,仍需观望,但就已表现出来的“内除积弊、外销积怨”的坚决态度和强劲行动而言,已经表现出了向全国推广的价值。我们也要呼吁更多地方官员:你们不是热爱学习吗?不是动辄出国考察先进经验吗?重庆打黑是一个多好的素材啊!学习态度、学习思路、学习手法……薄熙来与王立军的“被热捧”已经证明:谁让老百姓满意,老百姓就会为谁鼓掌;民心不可违,打黑当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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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诗成   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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