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料]阿沛-阿旺晋美:追忆西藏自治区筹备成立过程
2009年12月23日 19:19中国西藏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2005年9月是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大庆的日子。40年前的这一天,在拉萨,隆重召开了西藏全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庄严宣告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它标志着西藏的人民民主、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对我个人来说,它标志着我的人生道路上的又一次重大转折。

1950年初,中央人民政府宣布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号召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到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就和平解放西藏事宜进行谈判。也是在这时,摄政达扎和噶厦任命我为增额噶伦兼任昌都总管,去接替任期已满的前任总管,主持昌都地区的文武事务。同年,我去昌都接任总管。在去昌都途中,我了解到由于扩军备战,动员民兵上前线,极大地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许多地方的老百姓早已断粮,靠吃圆根维生。我于6月间到达昌都后,立即向噶厦写报告申述老百姓的苦难,提请停止扩军备战,并下令遣散了已被派往金沙江一线布防的8000多名民兵,要他们各自回家种地养畜,恢复生产。10月中旬,解放军被迫发动昌都战役,击溃了驻守藏军。在解放军进驻昌都镇前夕,我率总管府主要官员离开昌都镇,在距昌都约一日行程的朱贡寺住下来,等待解放军前来接收。后来我在朱贡寺协同解放军遣散了溃败后的藏军士兵,之后,敦请西藏地方政府指派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进行和平谈判。

1951年2月,达赖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任命我为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举行和平谈判。我们于1951年4月下旬聚齐北京后,从5月2日开始,同中央人民政府首席全权代表李维汉等就和平解放西藏事宜进行谈判。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提出了“十项条件”建议作为谈判的基础。我们5位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仔细认真地研究,一致认为其内容细致周全,我们想要提的问题都包括进去了,其中还包括了我们应该提而没有想到的问题,这表明中央人民政府对谈判的诚意和对西藏地方特点的充分考虑。所以完全同意以这“十项条件”作为谈判的基础。此后在具体谈判过程中,虽然在个别问题上发生过比较激烈的争论,但总体上始终是充分民主、友好交谈、反复协商的氛围。最后双方代表在各项问题上完全达成了一致意见,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获得和平解放。

当我同十八军军长张国华将军一道,从北京返回西藏途经重庆时,中共中央西南局书记邓小平会见了我们,他指出,今后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落实各项条文,还会遇到许多阻力和困难,要有耐心,有些事要慢慢来,不能急于求成。他还叮嘱我,今后工作中遇到困难可以多同张国华等商量,还可以给他写信,他能帮助的事一定帮。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些话,是具有科学性的远见卓识。从我于1951年9月中旬带着《十七条协议》正式文本回到拉萨,向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和西藏地方政府汇报谈判及签订协议过程算起,到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整整14年。这从横向去看,即同其他自治区成立过程相比,的确是一个漫长的道路。但是从纵向去看,即从西藏自身的社会发展变化来说,14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即跨越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两个社会发展阶段,从带有一定奴隶制社会特点的封建农奴制社会直接进入了人民民主、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不仅是快,而且简直是创造了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一大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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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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