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问责数据造假
2010年03月12日 07:38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明明你口袋里只有50元,却搞一大堆数据证明你实际有100元的是什么人?”

“骗子。”“错,是统计局。”

这是个笑话,也是某种程度上的“真话”。有人说2009年是个“被之年”,“被增长”、“被就业”成了流行语。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和公众的切身感受形成巨大反差,统计数据的公信力饱受质疑。

这一话题在两会上引起了热烈讨论。与公众的情绪宣泄相比,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更关心如何改变现状,切实提高统计数据公信力,“数据打架不仅影响政府公信力,还影响政府决策,遮遮掩掩可能造成更负面的影响。”

“有些统计数据是开会讨论出来的”

“1+1=2”是连小学生都会的简单算术题,但在国家关于GDP的统计数据里这个等式却不成立。

去年上半年,全国31个省区市公布的GDP数据总和为153769.4亿元,而国家统计局独立核算的全国GDP数据是139862亿元,地方GDP之和高出全国核算数据约1.4万亿元,达9.9%。

而且,这种地方GDP之和高出全国数据的现象已成“常态”:2004年高出 19.3%,2006 年高出3.84%,2007 年高出5.1%,2008年高出8.8%。

“有些统计数据是开会讨论出来的,”一位担任过地方官员的政协委员透露。

虽然“唯GDP”的状况在改善,但目前上级政府考核下级政府的政绩,还是基本依据GDP来衡量的,干部升迁或政绩好坏,很大程度上也系于此,造成“官出数字,数字出官”。

全国人大代表苏文金建议,应加大对统计法的执行力度。去年,国家公布了新修改的统计法,其中有专门章节提到对数据造假者追究责任。他希望能切实依照法律对数据造假者进行处罚。另外,权威部门出台的数字应该有标准,不要出现两个数字的不一致。数据的准确性不仅影响政府的公信力,还会影响政府决策。

全国政协委员王少阶认为,统计数据屡屡失真,禁而不止,主要原因是没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不严。他建议对新出台的统计法大力宣传,捍卫统计科学的神圣性,同时建立统计问责制,对明显过错的造假行为,依法给予严惩。

统计技术缺陷需要修正

去年7月和10月,国家统计局先后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都在10%以上,引发了网民“收入被增长”的议论。

如7月公布的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同比增长12.9%,远超上半年7.1%的经济增速。

就在国家统计局公布这一数据的前一天,央行调查统计司公布的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二季度城镇居民当期收入感受指数为-8.6%,比一季度大幅下降20个百分点,是1999年开展调查以来的十年最低水平。

“两项调查结果相矛盾,令人困惑。但其实央行数据与统计局数据出现反差很正常,矛盾背后反映的是收入统计的缺陷,”王少阶说。

全国城乡职工共4.1亿人,而纳入国家统计范围的职工只有1.1亿人。占职工总数约70%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都没有统计在内,而他们的平均工资又远低于国有企业职工。这种统计方法已经不能反映真正的城镇居民收入。

近几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总是在4.2%~4.5%之间,几乎多年不变。其原因是很多真正失业的人不一定去登记,农民就业也没有包括在内。如2008年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而同期中国社科院的调查结论是,2008年中国城镇失业率攀升到了9.4%,超过了7%的国际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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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世昕 甘丽华   编辑: 霍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