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日全食期间建筑工地停工 市民观看不必扎堆
2009年07月21日 01:16汉网-长江日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迎接日全食,武汉准备好了

市建委:

日全食期间建筑工地停工

22日上午8时至11时,全市在建建筑工地(含高空作业)停止施工;通过手机应急短信平台,向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在汉大型施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市、区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发布预防预警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市交委:

所有工作转入夜间工作模式

提前将发生的时间及出现的现象告知员工,避免因好奇和明、暗瞬间转换而造成不适,酿成事故;各单位要适时转入夜间工作模式,直至现象结束;对交通运输工具、生产设备和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运行状况良好;各单位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离岗观看“日全食”;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码头等公共候乘场所要提前做好宣传等预备措施;由于受白沙洲大桥维修的影响,我市汽渡运量增加,市汽渡所提前做好码头、船舶的照明和检修工作,严禁超载车辆上船。

市公安局:

增强警力,加强戒备

观测活动期间,各级都组织有数十名警力备勤,作为现场处置的突击和增援力量;市局巡警处及各分局社会面巡控力量全部上路,巡逻警灯全部开启;组织责任区民警到社区,发动群干、知识分子,加强社区巡逻防控。

市水务局:

关闭江滩游泳池

22日上午关闭江滩游泳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市公安交管局:

重点路段安排牵引车疏导交通

各交通大队在重点路段安排牵引车待命,随时对事故车辆、故障车辆迁移至安全地段;全日食段内,车辆、行人不得在机动车道上停留观看;所有警车上路巡逻时,开启警灯,不鸣警报,督促占道施工工地设置醒目的警示灯或反光标志。

长江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

及时显示夜航灯光信号

要求船舶对本船的有关助航仪器和声响、信号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船舶适航状态,发挥有效助航作用;各海事处执法大队要充分利用日常安全检查、办理进出口签证和船舶单位之机,加大日全食发生期间应对工作的宣传力度;在日全食期间,各执法大队应提醒船舶使用安全航速航行,加强瞭望,加强与附近船舶联系,谨慎驾驶;有雷达设备的船舶提前开启雷达助航,建议船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锚泊措施;光照度下降时,按照《内河避碰规则》的要求,应及时显示夜航灯光信号;加派人手现场值守重点渡口;调配“鄂海巡3113”、“鄂运政8号”艇,加大在汉江重点航段巡航力度,征调大马力拖轮“华航314”在沈家庙码头集结待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市卫生局:

主观测点派驻2个救护单元备勤

开通急救绿色通道,做好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病房、药品等准备工作,准备病房收治伤员和病人,按照时间要求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与医学观察;加强照明、通讯、医疗设备以及供电、供水等后勤保障措施,防止和降低日全食可能导致的干扰;合理安排大型手术和大型电子仪器检查工作,避免自然变化可能造成的医疗差错和事故;市急救中心要加强值班力量,做到通讯联络畅通,车辆及药品器械完好,要充分发挥医疗急救网络的作用,提高医疗急救质量;武汉血液中心保证临床用血的需要;主观测点由市急救中心派驻2个救护单元(每单元包括2医2护1司机1车)备勤;主观测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照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既定防控原则和相关工作方案执行。

市商务局:

严防超市拥挤、踩踏事故

抽派专人负责指挥协调顾客购物和观看秩序,主要超市严防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市园林局、市工商局:

提前点亮广场、集贸市场灯光

市园林局组织各大广场于明日上午提前打开灯光;组织各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人员有序观看,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故;督促动物园加强动物管理,防止日全食期间动物逃出伤人。

市工商局要求全市所有集贸市场提前打开灯光。

市金融办:

严防抢、砸事件

组织协调各金融机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因天色突然变黑而发生抢、砸等事件。

市林业局:

加强森林野生动物园管理

加强对森林野生动物园的管理,防止日全食期间动物逃出伤人。

市旅游局:

引导游客选择合理观测地点

明日上午引导游客选择合理观测地点,妥善做好安保工作,防止发生拥堵踩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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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佳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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