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案:修改法律处罚包二奶
2009年03月13日 05:13广州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讯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龙岩市副市长张秀娟联合其他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尽快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

张秀娟说,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为此,张秀娟等代表提出如下建议:建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章增加一条,具体内容建议如下:“禁止重婚、包二奶、同居等违法行为。” 建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八章增加二条,具体内容建议如下:“对妇女的合法权益因重婚、包二奶、同居等违法行为受到侵害时,违法者应依法受到处罚;对用B超、染色体等医学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女胎的,有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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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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