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缺陷理财产品也要有“召回”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方兆本分析,大多数投资者对证券、股票市场都有了高收益与高风险相伴的理念,但对于银行来说,很多投资者还是停留在比较稳健和安全的认识上。事实上,目前市场上所推出的很多理财产品,都与股市、汇率挂钩。
对于银行方面来说,需要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营销策略以及到期收益保障措施的完善。银行应提高自身产品设计能力,建立内部定价以及风险评估、控制系统。此外,还要注重风险的揭露,非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不能做出保证收益的暗示。
方兆本指出,金融机构要从美国金融危机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研究改进中国的银行制度和监管制度。相关机构应当根据市场容量,合理确定银行产品的总规模,然后再按照金融机构的规模、风险控制能力和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能力等多方面指标,核定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
其次,要加强对商业银行自主开发的理财产品的监管。方兆本建议,所有商业银行开发的、拟上市的银行理财产品,都必须要经过相关的技术审查和风险控制程序审查。商业银行在上市销售该行理财产品时,必须要按照报批理财产品的规模,一次性交纳风险控制准备金。银行理财产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销售,违者要受到严厉处罚。
最后,还要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监控。商业银行在申报审批理财产品资料时,必须要详细地描述该理财产品的收益保障途径和风险控制方法,以及风险产生时银行的具体对策等。
“为了避免华尔街金融风暴在中国上演,有必要明确金融理财缺陷产品经营者的召回、理赔、完善、损失承担、社会公共危害的责任承担等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方兆本说,这样可以让金融机构对自己的产品负起责来,从而确保金融安全和稳定。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对代客境外理财产品的设计、产品销售等环节严格把关,并严密监测各种风险等。(来源:深圳商报)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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