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政府鼓励网络举报并专设“网络纪检”
2009年03月12日 07:34新京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讯 (记者李立强)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在政协会上表示,建议政府鼓励网络举报,并专设“网络纪检”,专门搜集和接收网络举报信息。

超九成网民选择网络监督

过去一年,被很多人称为“网络监督年”。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事件、“天价烟局长”……网民的曝光和不懈追究,在推动事件的查处中,功不可没。

另外,1月初,人民网等进行网上调查,参与调查的网民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人选择网络曝光。

设网络发言人答复网友

面对网络监督功能的走强,施杰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就此成立一个实体———“网络纪检”,专门处理网络上反映的腐败线索。

政府可在网上设立专职的网络发言人,施杰解释说,在市级以上纪检、检察机关等设立专门部门,对网络相关线索进行专业的收集、分析,按真实性、可查性、影响性分级管理,并设立网络发言人,及时在网上就调查情况答复网友,保证渠道通畅,引导“网情”。

网络监督“无须实名”

一些纪委部门举报网站,对于网上举报,一般提倡实名举报,要求详细填写联系方式。由于网络对参与者没有任何限制和要求,有利于知情人员更大胆地提供线索。因此,施杰认为,网络举报就应该发挥举报隐蔽性作用,“既然专设‘网上纪检’,反腐何须实名。”

他建议,入门用实名,举报用网名。也就是说,每个人进入互联网世界,必须是实名的,每个人应该对自己的话负责;同时,为了保护举报者,可以使用网名或者匿名举报,反腐机构必须答复。

无特殊情况千万别删帖

反观上述事件中的网络监督,均是事后形成舆论,民怨沸腾之后再去追查。因此,施杰建议,有关部门可以提前介入。

为了保护网络有效信息,施杰建议,针对网络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删除外,任何个人或部门无权强令删帖。

“纪检部门对网络线索非常重视,监察部和中纪委等机构都有很多部门监测这些线索,很多部门每天都有人在看,不单是举报,还有很多建议

———国家监察部部长、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

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网络监督,去年专门组织力量收集编辑每日《涉检网络舆情》和每旬《政法网络舆情》。网络监督工作的加强,将促进司法机关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童建明”

观点 网络反腐可降举报成本

专家提醒网络举报应尊重事实多方求证

本报讯 (记者孙旭阳 实习生田田)“网络反腐”要不要做,能做什么,怎么做,从官员到专家,各有说法。

“在中国,被打击报复的举报人绝对不在少数。网络给了民众另外一个平台,让更多贪腐渎职官员暴露于阳光之下,却将举报者的风险和成本压力降到最低。”上海律师严义明说,他十分理解网友华阁的退隐之举。

严义明说,公开透明地披露公共事务,是政治文明的必需。他不认为官员的亲属组成、收入和消费项目属于个人隐私,“当周久耕吸的烟戴的表,明显高出其合法收入的时候,我们就有权要求他解释这些疑问,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被称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人”的湖南株洲市委前纪委书记杨平曾感言,“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离网络最近的是百姓。”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金兼斌认为,公众很难客观评价周围的人和事,但在网络上,因身处陌生语境,人们却可以大胆直言,形成合力,这是网络反腐的生命力所在。

但金兼斌提醒公众注意,在周久耕事件中,网友和媒体的不少报料,最后都被证伪。这也意味着,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即使以反腐的名义,也应该尊重事实,多方求证,并为之负责。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也认为,网络不能取代真正的司法监督。网络监管是必要的,但网络监管既无裁判权,也不能超越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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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立强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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