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治理轨道交通振动噪音污染刻不容缓
2009年03月11日 23:35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中新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应妮)全国人大代表、首都经贸大学副校长郝如玉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致国家发改委的提案,呼吁借鉴国际在减振降噪方面的先进经验,少走弯路,避免不合理不科学设计带来的资源浪费以及扰民问题。

“例如2007年年底,北京地铁5号线立水桥北站至天通苑北站补装了1.5公里装隔音设备,总耗资超过500万元。”郝如玉代表说,这只是安装吸声板和隔音窗的成本,如果算上已安装的设备框架,成本则更高。

“如果现在各个城市大量正在进行设计和建设的轨道里程都不把减振降噪纳入长远规划,将来对之改造的成本会是个天文数字,而且会影响正常运营。”

他介绍,目前中国轨道交通建设虽然严格依据环境评价国家规定来进行,但目前关于振动和噪音的环评标准还是依据的1988年颁布的《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和1993年颁布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即使是这十多年前的标准也还比日本早在1976年同样的标准高出了5分贝。而日本已经五次修改了此项标准,最近一次是2001年,而中国一次也没有。

而目前轨道建设特别是城市轨道建设中有两个误区。一是在已经建好的铁路两边增设声屏障及轨道下支撑橡胶扣件来达到减震降噪目的。“此方式已被国内外统一否定,原因是增设声屏障不能够隔断轨道交通所产生的振动,这种振动会引起周围结构物的二次振动及噪声;二是在规划阶段两侧没有建筑物的地段建铁路不设减震降噪措施。

郝如玉建议,结合目前国内现状,较为现实的办法是,应该由中国具有宏观管理能力的国家发改委轨道主管部门尽快召集各轨道规划、环评及建设单位,组织并听取国内外专家意见,并牵头组建临时“轨道交通扰民治理小组”。在修改提升现有《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同时对正在建或规划中的轨道交通进行紧急集中普查,尽量在可能的情况下采用具体措施强制其达到不扰民或少扰民,实现全线环保减振降噪的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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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应妮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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