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会围绕一些议题出现“争论”
2009年03月11日 17:25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李志晖 朱峰 张米扬)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各级法院要慎用强制措施,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这对一些企业来说是“暖心”的司法政策,在代表中引发了不同意见。

“我认同法院的这种提法,对企业长远发展有益,”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邹晓珊说,“法院审慎是从大局出发做出的决定。”

“金融危机下,如果法院频繁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是雪上加霜,最好还是采用调解的方式,给企业一些缓冲时间。当然,前提是不违背法律。”她说。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0日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法院为确保国家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出台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规定。并提出,各级法院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另一些代表对此持不同意见。“我认为不能过度强调对涉诉企业‘慎用’强制措施,否则有违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彭雪峰对记者说,“法律是整体经济关系的平衡器,司法机关应该始终保持中立、冷静,即使在特殊时期,司法机关制定司法政策也不能擅自突破法律原则。”

“对被申请执行的困难企业来说,‘慎用’强制执行能暂时缓解诉讼带来的经营压力。但同时却也容易导致忽视债权企业的合法权益,可能给亟待通过合法执行程序获得救济的债权企业造成损失。”他说,“从长远来看,这将影响正常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此前,广东省有关部门对外公布帮助企业解困促进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其中规定,查办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及时与主管部门或企业领导沟通,慎重选择办案时机。

对此,彭雪峰表示,这并非解决当前各种纠纷的良策。他说,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经济的长远发展尤其需要完善的司法保障,司法机关绝不能“感情用事”。

观察家认为,在具有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两会上,出现这样的不同声音,是非常正常的。这种情况近年来越来越多了。

在今年的两会上,围绕一些“敏感”话题,代表委员一抒己见,坦诚发言。这些争论有助于使有关方案更加完善。

比如,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陶然居餐饮集团董事长严琦提交了“关于恢复五一黄金周”的提案,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结果,会上有人赞成,也有不少人表示强烈反对。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妙娟对中央预安排的债券规模表达了不同意见,“远远满足不了,大概最多是十分之一,我们觉得跟广东的要求差得非常的远。”

几天前,新食品安全法获高票通过,规定明星代言食品若出现安全问题,需负 “连带责任”。3月5日下午的政协文艺界小组讨论上,电影导演冯小刚委员认为“对演员不太公平”,他说,“如果演员负连带责任,那么质检部门、播放广告的媒体呢?”但一旁的尹力委员马上反驳冯小刚:“新法已定,不可能十全十美。既然已获通过,任何人都必须执行。”

广东东莞等一些地区先后采取了发放消费券的办法来刺激和鼓励民众消费,这一做法也引起了代表委员的不同看法。有人认为,这只是一种短期“治标”行为,不具有长期持续操作的可能性。

“今年两会,之所以‘争论’成为亮点,一个重要原因是今年中国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国家将陆续推出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改革,比如教育、医疗、社保等,牵一发而动全身,‘怎么改’当然是争论的焦点。”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盛娅农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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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志晖朱峰张米扬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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