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解放代表:我国应大力扶持民营图书出版业
2009年03月11日 07:40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单纯刚)“民营出版尽管事实上已经存在,对中国出版业的贡献也有目共睹,但由于在法律上一直没有给放开,一直在通过出版业"潜规则"的方式运行,现在是该给民营出版以平等权益的时候了。

”全国人大代表、作家凌解放(二月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

凌解放代表认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与30年不断地改革开放分不开,但出版领域的改革如同国有企业体制转换一样,道路漫长而艰难。而中国文化的复兴、中国出版的大发展与大繁荣,必须借鉴国内其他经济领域改革开放的经验,发挥不同经济成分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民营出版的作用。

中国民营出版究竟具有多大规模呢?据凌解放代表介绍,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发布的《2004-2005中国民营书业发展研究报告》称,民营公司的经营规模已经占据了全国书业的半壁江山。虽然它们在工商登记时主要经营内容是图书的发行,但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民营公司已经涉足于图书出版的上游。凌解放指出,民营出版尽管事实上已经存在,他们对出版业的贡献也有目共睹,但在法律上一直没有真正放开。民营出版企业对出版社一直存在书号依赖,买卖书号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这对民营出版来说,首先是增加了他们的经济成本。其次是买了书号以后,难于形成自己的品牌和制定长远的产品计划。

凌解放代表说,扶持民营出版可采取资本嫁接的方式,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国有与民营合资成立出版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国有投资方行使控股权,掌握出版导向。民营公司负责经营,发挥体制与机制的优势,使双方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当然,这种公私合营的出版企业跟以前的“项目合作”、“挂靠出版社”有很大的区别。这种合资的形式实际上已经有所探索。2008年8月,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卷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知名出版策划人路金波、李克成立了合资经营的辽宁万榕书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智品书业(北京)有限公司,近期又成立了“北京万邦文化有限公司”。但是,仅仅注册成为文化公司在行使出版权时还会遇到政策障碍,如稿费的支出,印刷成本的计算等,与工商登记的内容并不符。

凌解放代表建议,政府在政策上要大力扶持民营出版的发展。比如针对新闻出版行业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像中小学教材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返还,少儿出版物的税收优惠,县级以下新华书店的税收优惠,银行对国有出版业的信贷支持,出版业内的职称评审等,民营出版因为没有获得合法身份,即使经营规模再大,也不能享受国有平等待遇。他希望有关部门制订相关规章,在税收政策、经营环境、人才认定、银行资信等方面对民营书业进行扶持,在全行业实行一视同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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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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