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敏
“五一”长假之存废再成热点。最近,北京、广东、江苏、重庆等地均有恢复“五一”长假的呼声。其中,广东启动国民旅游休闲计划,被坊间认为是曲线恢复长假;重庆则直接向国家旅游局提出恢复长假申请,批准与否,决定权不在重庆。
当前经济低迷,提出恢复“五一”长假,地方有刺激经济、拉动内需的短期利益考量。短期利益不一定是错的,这是应该有的认识前提。关键是,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长远与救急,应当由利益主体自行决定。长假一事,利益主体首先是地方政府,所以他们相继发出了呼声,乃至“曲线救国”。再进一步,地方的民众也是利益主体,但目前多见地方首脑上下腾挪,少见地方民众的意见展示。
“五一”长假有利有弊,利弊之讨论已然充分,无须多谈。从世界历史看,假期从短到长、由少至多,有社会权利意识觉醒的因素,有自身经济定位因素——比如一个以旅游业为主的国家或城市,假期多且长的愿望就会强烈一些,也有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因素。具体到“五一”长假之利弊,此地的利可能是彼地的弊,而此地的弊在彼地可能不成其为弊。
比如,北京、广东、江苏都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劳动生产率较高,他们要求假期比全国平均水平多,并不一定会影响地方的经济竞争力。换个经济差、生产率低的地方,就未必。同理,重庆定位旅游,相比一个定位重工业的城市,长假旅游对地方之轻重缓急,一目了然。
国家规定“五一”放三天假,地方比这放得少,就涉嫌违法,若地方比国家规定的放得多,法无禁止即自由,有什么不可以呢?不管广东、重庆这些地方怎么安排,从目前看,他们比国家规定的三天假,只会多,不会少。
赞成与反对“五一”长假的,都是在全国一刀切的角度,要么一起恢复七天,要么一起执行三天,东部西部、发达落后,不应有异。我注意到,准备单干的城市也是这样的思维。比如重庆方面说,他们“申请试点恢复长假,目的是希望推动全国恢复”。此言差矣!重庆也许有申请策略上的考虑,但是即便不推动全国恢复,一些地方在不违反上位法规的前提下,根据自己地方的实际状况制定“因地制宜”的休假安排,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我查阅了一些国外的资料:在德国,中央政府只规定一些统一的法定假日,其余节假日可由各州自行确定,德国南部诸州将不少宗教节日定为节假日,而北部一些地方就没有这些节假日。在美国,得到联邦政府认可的假期有10天,地方自行确定的假期往往比这要多一些。
以此看,我们的假期制度还是略显僵硬了些。有人说,这是由于我们长期的权力单一型国家的历史惯性。其实不尽然,钱穆先生注意到,在唐代,地方有时就根据自身实际,在赋税上与中央规定“讨价还价”,浮动空间不小。此外,中国古代政治中的中央权力笼罩一切,还有防止地方独立的考虑。
现在,我们都知道中国太大,发展极不平衡,政策施行的“团体操”几不可能,我们也认识到,僵硬的一刀切不合时宜,分权是趋势,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因子。因此,“五一”放假在法定三天的底线空间上,不妨由地方自行确定,广泛征询地方民意,然后地方人大批准。试想,若放假这样无涉根本之事,地方都绝无自由权,其他的分权之事恐怕近于空谈了。
(作者为长江商报评论主编)
作者:
刘敏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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